【新唐人2012年3月30日訊】(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30日電)對於4人以下微型企業勞工是否要強制納保,行政院勞委會今天提出「四不一沒有」,未有共識前不提案修法、不反對納保、不漠視勞工權益、不忽視企業負擔,且要有配套。
中國國民黨籍立委江惠貞舉行「勞工保險相關條文部分修正」公聽會表示,現行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規定,5人以上事業單位雇主必須為員工加保,但4人以下員工轉向職業工會投保,兩者權益不同,政府對於勞工的保障應「一個都不能少」。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郭芳煜表示,勞委會對於4人以下企業是否強制納保,提出「四不一沒有」,還未有共識前不提案修法、不反對納保、不漠視勞工納保後增加的負擔、不忽視企業雇主權益,且沒有預設立場,但若推動要有配套措施。
新北市職業總工會總幹事胡福正表示,微型企業才雇用2到3人,若也要強制納保,負擔很重。新北市各業工人總工會代表陳進城表示,建議4人以下企業員工得向職業工會投保,投保部分費用由雇主負擔。
文化大學教授邱駿彥表示,政府以平等精神堅持本外勞薪資不脫鉤,因此4人以下微型企業也應與5人以上企業享有平等的勞保待遇。另外,他建議政府核撥預算補貼微型企業,降低微型企業替員工保險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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