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3月26日訊】(中央社記者龍瑞雲台北26日電)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今天公布市售肉品查處名單,且首次針對進口商裁罰,進口商樹森公司、裕賀公司與全弘公司,共裁罰新台幣60萬元罰鍰。
食藥局區管中心主任潘志寬表示,食品藥物管理局自2月中旬開始與地方衛生單位聯合加強市售肉品稽查與檢驗,完成18件調查,均已經地方衛生局依法裁罰及公布查處情形。
潘志寬表示,地方衛生局已裁罰進品商樹森公司48萬元、裕賀公司6萬元及全弘公司6萬元,總計共裁罰60萬元罰鍰。
他說,另外也有2件分別為1家餐飲業者及1家肉品供應中盤商,因提供不正確原產地資料,分別遭處10萬元及3萬元罰鍰。
潘志寬指出,上述餐飲業者及肉品供應中盤商,是因為提供不實肉品原產地(國)資訊而遭受處罰,例如假冒紐西蘭或澳大利亞牛肉。
潘志寬說,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如販售違反動物用藥殘留標準,如檢出含乙型受體素,除違規產品須依法沒入銷毀外,對違規業者也將處6萬元以上、600萬元以下罰鍰。
另外,衛生機關在稽查過程,廠商或業者若提供不正確產品原產地資料,或規避稽查情事者,將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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