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3月14日訊】(中央社台北14日電)人權組織日前警告,中國大陸通過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異見人士、外國商人在大陸遭秘密拘捕可能性將提高。
由於兩岸尚未簽署投資保障協議,大陸在有條件通過刑事訴訟法修正案後,大陸台商也和外國商人一樣,面臨秘密遭拘捕可能性提高的問題。
大陸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有條件通過刑事訴訟法修正案,未來除涉嫌「危害國家安全、恐怖活動罪」遭逮捕,都應在24小時內通知家屬。
由於「危害國家安全」等的定義不明,且沒有監督細則,讓外界擔心大陸安全單位可無限上綱、陷人入罪。
大陸網友「穆穆良朝」舉例說:「公安受命抓釘子戶主A,抓到後發現其弟B也是刺頭(在此事很難搞定和對付的人),遂定性A危害國家安全,不通知家屬,繼續抓B,以求斬草除根。」
英國金融時報中文網指,修正案的通過,大陸警方對於涉嫌恐怖活動、危害國家安全或「重大賄賂」的犯罪嫌疑人,將有權在正式拘留外,秘密羈押嫌疑人長達6個月。
人權觀察組織研究員班魁林(Nicholas Bequelin)表示,修正案反映大陸安全機構權力不斷上升,新法給予警方和國安部門在自行指定的地點羈押嫌疑人至多6個月的強大權力。
對於異見人士以及與大陸強大利益集團存在衝突的外國商人而言,具有重大影響。
本文網址: //www.ash-ware.com/b5/2012/03/14/a6728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