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0月14日訊】香港選舉管理委員會日前就2012年行政長官選舉指引提出修改建議,並向公眾諮詢14天。選管會主席馮驊呼籲有意參選者注意有關規條,避免觸犯選舉法例。
香港選管會星期二召開記者會,宣佈有關行政長官選舉指引的修改建議。選管會主席馮驊指出,主要的修訂涉及投票制度。
香港選管會主席馮驊:無論有競逐的選舉,或者是只有一位候選人的選舉,候選人都要得到選舉委員會全體委員過半數的支持,也就是超過600張有效選票,才可以當選。
此外,有意參選者必須取得不少於150名選委的提名,才能成為正式候選人;選舉經費上限也由之前的950萬港元增加至1,300萬港元。
對有外界質疑,有政府官員已經辭職卻不明確表態參選,有模糊選舉經費計算之嫌,馮驊表示不對個別案例作出評論。
選管會主席馮驊:如果有人公開宣佈,我參選了,那他就是一個候選人。我不可以就其他人士的個案評論,不過我也都呼籲,所有有意參選的候選人,應該看看我們的選舉法例和我們的選舉活動指引,避免誤觸法例。
修改建議指引的公眾諮詢期為期兩週,市民須於10月24日以前遞交意見。
新唐人記者辛玲香港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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