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0月2日訊】邱貴榮,小學文化,1954年出生,屬於窮人孩子早當家類。由於貧困10幾歲就參加農活,17歲村民推選當生產隊長,十多次義務獻血。拘留前為郵局工作,因拘留後失去工作至今。
莘莊工業區失地農民維權之爭始於零四年,老邱在區郵局上班,居委在莘莊地區。由於動遷房在申莘二村,偶爾要會去處理事務,得知父老鄉親們為了維權在抗爭,瞭解了相關政策確實感到自己也被嚴重侵權,於是利用日餘時間瞭解情況,向有關部門上訪。
隨著深入瞭解,老邱感到莘莊工業區征地和動遷中存在著嚴重的侵權違法行為。而許多失地老農民沒有文化,又不善於表達自己的訴求,許多信訪幹部工作粗暴,根本沒有一絲一毫解決問題的誠意和耐心,經常採用欺騙或一推了之手法對待失地老農民。具有正義感又有同情心的老邱看不慣如此行為,上訪中與信訪人員爭鋒相對的辯論,經常駁得一些信訪幹部啞口無言。
隨著真相公開,政策的透明,越來越多農民有了維權意識。零八年七、八月份,上訪人數達到上千人,在黨(工委)、政(管委會、居委)、警(公安)、防(聯防隊)聯合行動,許多訪民迫於工作(下崗)、迫于生計、迫于連累家庭方方面面不得不暫時放棄維權。其中訪民潘金花走在路上被金都路派出所民警強行帶到派出所詢問和恐嚇。三四百名失地農民知道此事後放棄吃飯時間,趕往派出所表示強烈抗議,老邱正是在這種時代背景下,不畏強暴,不畏艱難為失地農民仗言。
信訪制度也造就了邱貴榮為失地農民代表,每次信訪,信訪部門看到人多,為了省時省力也為了找到信訪能人,要求信訪群眾只能有五個人參加,久而久之老邱被信訪部門和失地農民公認為失地農民維權代表之一。
一旦成為公認代表,機會與風險共存,機會是違背良心在「人的引導」下,達到個人的維權效果,反之風險是很大的,迫害和拘留隨時會降臨,老邱選擇了後者。
維權是要證據和事實依據的,許多證據都是握在侵權者手裡。它能輕易給你嗎?例如:違法動遷關鍵證據之一有沒有「拆遷許可證,」上訪幾年有關部門始終不承認沒有「拆遷許可證。」在二零一零年十月,一次由工業區信訪辦安排區有關方面向代表解釋動遷政策時,連同動遷辦科長馬惠林還在欺騙失地農民。胡說宅基地基價補償要看「拆遷許可證」的批准時間。代表當即提出拿出「拆遷許可證」來,馬科長推託要找的不在手裡……。二零一一年三月工業區党工委書記約談邱貴榮、黃堯年時馬惠林在場。向馬惠林追問“拆遷許可證”,馬不得不承認沒有「拆遷許可證」的違法動遷事實。天哪!如果馬惠林早一點承認沒有「拆遷許可證」早一點提供土地證等有關資料,早一點出來面對失地的父老鄉親,而不是惡意的存心「躲貓貓,」惡意的舉證邱貴榮導致邱貴榮拘留,製造者馬惠林是其中之一關鍵人物。如此認定馬惠林是有根據的。其一,馬惠林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六日至十月三十一日沒有在動遷辦上班;其二,馬惠林是認識邱貴榮的,而且公安部門出示的九個人像經馬惠林辨認的;其三,馬惠林作為違法動遷的經辦單位負責人與老邱及失地農民有著巨大的已衝突;其四,為了打擊維權代表的不屈意志嚇唬失地農民,所以馬惠林不怕犯罪,鋌而走險閉著眼睛舉證維權代表之一邱貴榮,於十月二十六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帶頭沖進工程部(動遷辦)擾亂單位「正常秩序。」謊言畢竟是謊言,是經不起歷史驗證的。事實上老邱當天上午在信訪辦正常上訪,有信訪辦記錄,領導其他四位元代表及數十名上訪群眾的證明,而且離舉證現場達2公里之多。你們說馬惠林製造偽證,危害公民人身自由行徑是否已構成犯罪?
聽說好人被關,失地農民趕往金都路警所,上百名失地農民坐在外面表示抗議,下班後人們紛紛趕往警所,達到五百人左右表示強烈抗議。其中四百多人簽名推選邱貴榮為人民心目中的好黨員,以表達對莘莊工業區警所的亂抓好人的行為表示強烈抗議。老邱出監當天,各社區動遷辦、信訪辦門口失地農民不忘英雄回歸,點燃煙火慶祝老邱自由。
一個人犯錯不要緊,只要改正了;一個人走錯了路也不要緊,只要不忘目標;一個政府或部門也會犯錯,同樣不要緊,只要不忘人民的利益,知錯就改,還是人民擁護的政府。
可怕的是一錯再錯,最終不可救藥。邱貴榮與失地農民的維權,實際上給社會上一些不良官員敲警鐘,讓這些不良官員終止犯罪或少犯罪,將來好得到上帝的寬恕和人民的原諒。
邱貴榮拘留的產生是特殊利益集團導致,也是作為代表維權路上必然風險,也顯示了社會嚴重不公。如今法院也是不顧事實,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老邱的維權之路充滿了艱辛和危險,老邱面對的是特殊利益集團,但老邱和失地農民信心十足。國家出臺的各項法規,時刻鼓舞著失地農民。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老邱已將誣告者顧鴻萍(工程部部長),惡意舉證者馬惠林(動遷辦科長)等五人告上法院追究違法責任。
違法者一定要追究違法責任,正義必將戰勝邪惡。合法利益一定要保障,這是老邱和失地農民共同的決心和呼聲,願依法治國早日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