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7月20日訊】手機已經成了現代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了,但您知道嗎?手機電磁波屬於「2B」致癌物,長時間使用恐將致癌。台灣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和台灣教師聯盟等團體今天來到教育部,要求政府立法,比照法國和馬來西亞,規範高中職以下校園禁用手機。
據國外研究報告發現,長期使用手機會增加腦瘤和聽神經瘤的機會,兒童腦部和腦部骨髓吸收的電磁波又是成人的數倍,因此關心學生的民間各界團體,紛紛呼籲教育部立法,禁止手機進入校園。
台灣教師聯盟前會長吳麗慧:「十五歲以下的孩子,他的頭蓋骨還沒有發育,等於還在成長中,所以他吸收手機電池的輻射能量是兩倍到十倍於成人。」
學生使用手機,多半都是為家長聯繫用,在知道了電磁波的影響,多數民眾這樣表示:
民眾羅媽媽:「我不會很堅持,可是有需要我一定會讓他用。」
民眾黃小姐:「手機就是方便性,然後不帶手機的話,其實這個大環境應該也都是充斥著電磁波,因為每個人身上都是手機。」
學生族群使用手機其實已經很普遍,對手機電磁波的影響,似乎不大在意。
鄭同學:「我有聽過耶!可是我不認為它影響會很大。但是,我其實也不是很確定。」
由於目前已有多個國家與地方禁止學生攜帶手機到校,未來台灣是否也會跟進?
教育部環境保護小組執行秘書張子超:「安全、學習效率還有家長在跟孩子的互動,利用手機的聯繫上面這是我們會考量的幾個重點,至於會不會禁止,我們聽多方的意見之後,我們會來做一個決定。」
新唐人亞太電視陳錫暉、範德邦台灣臺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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