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音樂雲端見 傳拍板定案

【新唐人2011年6月3日訊】(中央社台北3日電)根據兩名知情人士透露,蘋果公司(Apple Inc.)已和全球最大唱片公司環球音樂集團(Universal Music Group)達成協議,可讓用戶在多台裝置上存取音樂資料庫的新服務蓄勢待發。

基於協議不公開而不願具名的消息人士表示,蘋果執行長賈伯斯(Steve Jobs)將在6日於舊金山舉行的年度開發商大會上,預展這項能讓用戶把音樂儲存在蘋果伺服器上的全新音樂服務。

隸屬維芳迪(Vivendi SA)的環球音樂旗下藝人包括女神卡卡(Lady Gaga)和U2樂團(U2),蘋果在和他們達成共識前,已分別和索尼公司(Sony Corp.)音樂部門、華納唱片公司(Warner Music Group Corp.)以及科藝百代集團(EMI Group Ltd.)敲定協議。

把檔案送上所謂的雲端,用戶即使不連上電腦同步化,也可以在iPhone與iPad等裝置上取得音樂,只要有網路連線,無論身在何處歌曲都可以串流播送。

知情人士指出,這項服務剛開始只適用於先前透過iTunes購買的歌曲。今年稍後,蘋果打算推出每年25美元的方案,讓不是從iTunes購買的音樂也可以儲存在蘋果伺服器,並透過網路連線串流。

根據和唱片業者達成的協議,這套雲端服務產生的營收將由蘋果與音樂公司拆帳。消息人士透露,蘋果將獲得30%,唱片業者58%,而版權所有人將分得12%。

蘋果本週稍早宣布將在開發商會議上討論這項iCloud新服務,此外Mac個人電腦和行動裝置的軟體更新也在議程中。

蘋果和環球音樂達成協議這項消息先前是由Cnet.com披露。(譯者:中央社尹俊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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