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5月28日訊】(中央社記者胡立宗華盛頓27日專電)美國司法部今天表示,針對2003年至2006年間,操縱航空貨運價格的聯邦重罪指控,台灣的長榮航空已經同意認罪,並將繳付1320萬美元的罰金。
司法部表示,操控價格的跨部會聯合調查,共鎖定22家航空公司與21位主管;至今,聯邦政府已課處18億美元罰金,另有4位主管判刑入獄。
司法部指出,長榮航空是在2003年1月至2006年2月中,與其他航空業者合謀,就特定貨品的國際運輸,達成基本運費與處理費用的秘密協議。
而且,在此一期間內,相關業者確有執行協議的具體行為,即按照會議、談話或其他溝通方式所達成的約定,向客戶收取所議定的費用。
長榮航空的認罪條件包括,繳納1320萬美元罰金,以及配合司法部的反托辣斯調查。
由於最後裁決必須由法院為之,因此司法部今日已將訴案提交華盛頓特區的聯邦地區法院。
美國「反托辣斯」(antitrust)的法源為「薛曼法」(Sherman Act)。企業違法最高可處1億美元罰金;如果不法所得總額或受害者損失總額高於薛曼法的罰責上限,最高處罰金額更調高至前者或後者的兩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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