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3月16日訊】韓國大法院的首例法輪功難民認證判決,公開認證中共仍在大範圍的迫害法輪功。多年來一直為在韓法輪功學員辯護的律師也表達了,對這次大法院認證法輪功難民勝訴判決的意義。
2月24日,韓國大法院做出給予中國人A某法輪功難民地位認證的判決。
金南俊,法務法人、律師:因為法輪功難民,或是在現場(中國)受到一定程度迫害,或是到外國藏身,並在當地(外國)進行同樣的活動,因而受到中共政府的注意,所以屬於現場、當地這兩種形式的難民。
A某在來到韓國以後才開始修煉法輪功,屬於在中國沒受到過迫害的當地難民。
金南俊,法務法人、律師:當地體制難民要想獲得難民認證更加困難,所以能得到認證讓我很受鼓舞。
金律師坦承,韓國平時對法輪功難民進行認證的相應規定過於嚴格,他希望經由這次判決能帶來好轉。
金南俊,法務法人、律師:不管怎麼說,大法院開創了適用於一般基準的先例。特別是對法輪功難民,我們希望以後平和的、不再使用更嚴格的標準 。
韓國大法院以法輪功受迫害為理由,給予中國國籍者當地難民地位認證,等於公開承認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仍在進行中。
金南俊,法務法人、律師:我個人認為,在與法輪功學員們相處的過程中,我發現他們比一般人的道德更高尚,生活態度更積極。
以這次判決為契機,希望那些人在中國能夠不再受到鎮壓,因為這些人進行的都是正常活動,希望他們在我國不再遇到其他困難。
迫害法輪功,被稱為人類歷史上最大的鎮壓人權事件。韓國政府能否更加積極地給予法輪功難民申請者難民認證,以及人道主義保護,其結果引人注目。
新唐人記者李蓮庭韓國首爾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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