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2月18日訊】(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18日電)前總統夫人吳淑珍今天獲評估不適發監,檢方將她責付家屬。吳淑珍除因龍潭案、前101董座陳敏薰人事案遭判刑17年半定讞,目前還有國務費、南港案及偽證部分仍在纏訟。
吳淑珍因龍潭等案被判刑定讞,高雄地檢署今天將她送往台中監獄培德院區評估後,認為吳淑珍無法自理生活,拒絕收監,責付兒子陳致中將珍帶回,刑期不起算。檢方未來會持續追蹤珍的狀況,若符合發監條件,仍會執行。
吳淑珍雖因龍潭購地、前101董事長陳敏薰人事案遭判刑17年半定讞,但她國務費、洗錢等案,目前在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吳淑珍另被控於檢方偵辦國務費案時,教唆子女兒作偽證,也正由最高法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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