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月27日訊】10年前的今天,大年三十,在天安門廣場發生了一個重大的事件。這個重大的事件它的影響一直延續到今天,所以今天就和大家來討論一下。
10年前的大年三十下午天安門廣場有5個人自焚,官方新華社立即宣佈自焚者為法輪功學員,並且聲稱另外有兩個人自焚未遂,這件事情就成為中共在迫害期間最重大的事件之一,那今天我們來討論一下。
事件回放
首先我們來回放一下這個事件,這個事件是以央視的一個錄像為主,以後還有新華社、央視等喉舌媒體一系列的報導,後來針對央視這個錄像,海外的媒體有一個獲獎的影片叫做《偽火》。它就是把央視錄像的慢鏡頭進行分析,指出了其中很多破綻的地方,後來央視就把《偽火》當中指出的破綻的地方,刪除了以後重新編輯,再繼續發行。如果當時沒有保留央視第一個版本的人,自己手頭又沒有《偽火》或者幾個在《偽火》之前類似的版本的揭露央視錄像的破綻錄像的話,現在你可以找到的多半都是那個修改過的版本。
如果對這件事情有興趣的想知道究竟發生了什麼的,最好是找到《偽火》這部獲獎片看一下,我就不想重複這個片子裡面的所有的內容了,只是想提出一些最主要的。大家知道在這個自焚案當中有兩個人死亡,一個是當場死亡的,一個是事後死亡的。當場死亡的是劉春玲,在這個錄像當中就非常明顯的可以看到,劉春玲是被重物擊打以後倒地的,擊打時被打的那個部份飛出一個物體,這個物體不清楚是來自於劉春玲本人的身上,還是來自用於擊打他的那個物體,但是由於當時有火焰和滅火器的噴射,我們可以看到這個是個硬的物體,而且這個硬的物體是逆著滅火器的氣流飛行的,飛出一個弧度以後落下來,同時劉春玲在那邊倒下去了,這是一個非常清晰的鏡頭。
第二個重大的疑點就是王進東,王進東是自焚者之一,當時在央視的錄像上他是盤腿坐在地上,在兩腿之間放了一個塑料瓶,後來央視說這個塑料瓶,看上去像雪碧瓶那樣的塑料瓶,說是裡面裝滿了汽油的,一名警察拿著一條滅火毯站在他的背後,這時王進東在大喊口號,而那個警察非常安靜的等著他喊完口號,然後把滅火毯蓋到王進東的頭上,在整個過程當中王進東的身上沒有火,沒有煙。這一段的鏡頭和新華社的報導是不符合的。
大家知道新華社最著名的一篇報導就是2000年1月30號,也就是自焚發生後一個星期的一篇報導,叫作「天安門廣場自焚事件始末」,在這篇報導裡面說的是,隨後一團烈焰從這名男子身上噴出,竄起一道濃煙,烈焰中這名男子聲嘶力竭的叫喊,也就是說這段時間這個鏡頭他在喊叫的時候,應該是看到烈焰和濃煙的,但是鏡頭裡的人,無論是自焚者還是救火者,都非常休閒的就像度假一樣,而且王進東的身上既沒有火也沒有煙,要用滅火毯子去蓋什麼?
對這個矛盾,不符合文字描述中應該有個解釋的,一般來說,在科學上能夠把所有現象解釋的讓所有人都信服的往往是最接近事實的。《明慧網》曾經有一個報導說在2002年初的時候,李玉強,央視《焦點訪談》的記者兼編輯,專門負責報導迫害法輪功的消息的,李玉強在河北省省會的法制教育培訓中心採訪一名法輪功學員王博的時候,曾經和在那裡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進行座談,當時有個法輪功學員就質問她在自焚那部影片當中鏡頭裡面的各種疑點。李玉強不得不在座談會上公開承認,說廣場上王進東腿中間的雪碧瓶子是他們放進去的,這個鏡頭是補拍的,她還說是為了讓人相信是法輪功學員自焚,早知道會被識破就不拍了。
這個解釋是最能說明央視錄像所有無法解釋現象的,而其它官方的正式解釋都解釋不了這個錄像上被指出的破綻。按照央視和新華社的報導,說自焚的人是法輪功學員,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能夠想像一個視死如歸的人,準備去自殺的人,會去配合央視的要求去重拍嗎?你今天你讓這些抗議強拆自焚的人去配合央視要求去拍一個污衊他的,來幫助當地政府說話的影片讓他來重演一遍,你說他願意來嗎?
第三個重要的疑點是錄像本身。這個錄像你可以看到是從兩個以上的角度拍的,現場至少有兩台攝像機,另外一個是在高處遠處,現場的兩台攝像機至少有一台是跟蹤劉春林的,一台是跟蹤王進東的,凡是做過記者的人做過現場報導的人都知道,要拍攝一個突發事件的現場有多困難,即使你是有備而來都非常困難的,所以至少現場的兩台攝像設備是事先安置好的或者是安排人拿著攝像機等在那裡的。
另外一台是廣場的監控錄像,從監控錄像鏡頭的跟蹤搖動看是有人在控制的,那也說明那個錄像不是隨機拍攝而是事先準備好的。官方曾經解釋說當時有三家外國媒體在場,還威脅說要起訴這三家媒體,他說錄像就是從CNN,就是美國有限廣播公司那裡拿來的。這個說法立刻就被反駁了,這兩家被指控的媒體,美聯社和法新社,他們表示當時他們的記者根本就不在廣場,而CNN聲稱央視的錄像不可能來自CNN,因為幾乎是自焚剛開始的同時,CNN的攝影師跟記者就被抓了,當西方媒體指出中共關於三家外國媒體在場、錄像從CNN那裡拿來的是謊言之後,中共當局就再也沒有提什麼起訴外國媒體和錄像是來自CNN的故事了。但是他仍然沒有解釋錄像究竟是誰拍攝的,為什麼能抓拍到那麼多完整的鏡頭。
這個事情的後續發展也有一些疑點的地方,一個是劉思影氣管插管以後被央視採訪能唱歌能說話,大家知道燒傷病人的吸入性損傷造成的喉頭水腫,以至於呼吸困難是氣管插管的原因,氣管插管切開的位置應該是在喉頭之下,也就是在聲帶之下,之所以插管是因為喉頭堵住了,不能呼吸當然也就不能說話,如果能說話就說明喉頭沒有水腫根本就不用插管子,或者說就可以拔管了,因此後來的解釋說氣管切開經過訓煉以後也能說話,這個是在其它的情況下,不包括燒傷的喉頭水腫,因為只要水腫能夠消掉了能說話了,他就不需要再留著氣管切開的口子了。
後來劉思影在3月17號,也就是說在將近自焚2個月不到的時間內死亡。新華社有一個報導說是北京積水潭醫院的院長藺錫侯介紹說劉思影有心肌炎,而且一直沒有痊癒,說她心臟功能始終存在異常,特別是說近兩天來,就是死亡的前兩天病情急遽變化,心律增快,而且說近日化驗心肌酶譜也有改變,他說這些特徵表示大面積燒傷導致她心臟功能進一步嚴重損傷,最後全力搶救沒有能夠挽救她的生命。但是積水潭醫院的醫生則表示,劉思影的燒傷恢復得非常好,而且在死亡之前她的各項檢查,包括心肌酶譜的檢查一直是正常的。就在死亡前一天16號的檢查也是正常的,所以她已經準備出院了。
就在17日的當天上午8、9點鐘的時候,就是這個介紹情況的院長藺錫侯和北京市衛生局的醫政處長去了劉思影的病房談了很久,他們離開以後到中午11點、12點的時候,醫生就發現劉思影已經病危,很快就死亡了。一個院長和北京市衛生局的醫政處長和一個12歲的孩子有什麼可談的?而且就在她都恢復了要出院的時候突然死亡,她的死亡和上午院長和北京市衛生局醫政處長的探訪有什麼關係?這些都是中共需要解釋的疑點。
整個天安門自焚一共只有兩名死亡者,這兩個是母女兩個,顯然有人不願意讓她們活著,是誰不願意讓她們活著?為什麼是她們而不是另外的幾個人?這母女兩個是外人,顯然有人不想讓她們說出她們所知道的真相,那麼真相是什麼?至少《華盛頓郵報》的菲利普.潘(Philip Pan,潘公凱)在自焚以後到鄭州採訪,恰巧又是採訪這兩個死者所來的地方,他寫了一個報導,所以全世界都知道這個報導證實了劉春玲不是煉法輪功的。
自焚的大背景和中共的短期需要
我們現在再來看一下自焚當時是在怎麼樣一個大背景下發生的。首先第一個在法輪功學員方面,由於對於這個迫害認為有必要跟中央講清法輪功真相,因此他們就到天安門廣場去向中央呼籲,到天安門廣場去煉功、打橫幅,那一段時間法輪功學員到天安門廣場去已經成為天安門廣場的一個常態了。CNN當時為什麼到廣場去,就是看能不能在除夕的時候捕捉到一些法輪功學員抗議的鏡頭。中共對這一點是非常頭痛的,因為中共對自己的面子是非常看重的,而天安門廣場對中共的意義又是非同尋常,因為中共把天安門廣場看成是它統治中國的象徵。天安門廣場對中共的意義如此重要,以至於在六四的時候清場,清的是什麼?清的就是天安門廣場,不惜動用幾十萬軍隊,動用坦克到天安門廣場清場。在法輪功學員到天安門廣場成為常態的時候,中共就迫切的非常想像六四那樣子來一場清場,只不過這一次採用的方法不一樣而已,這是第一。
第二是全國民眾的態度,因為中國人太熟悉中共的政治運動了,所以把這一次迫害法輪功又當成是中共的另外一次政治運動,儘管大家都根據在中共統治下的政治運動的經驗,在這一次是躲著法輪功,怕被沾上,但是那是對政治運動的一種習慣的反應,而並不是真正的相信了中共的宣傳,所以民眾並沒有積極的或是被動的加入迫害,因此中共對於這一點也非常不滿意。
第三點就是中共和它的頭目江澤民,就是發動這場迫害的罪魁禍首,他們當時處於非常被動的局面,所謂「三個月消滅法輪功」的計劃是徹底落空了,而反法輪功的宣傳又沒有了後勁,經過了文革和六四的民眾對中共這場運動又不感興趣,而法輪功方面又沒有任何絲毫妥協的跡象,所以在這件事情上,中共是灰頭土臉的,裡外不是人。
歷史上沒有一場中共的政治運動是持續那麼久的,即使在文革期間也是需要不停的提出新的口號、新的敵人,包括一個一個的小運動,使文革能夠繼續進行下去的。大家如果還記得文革的話,文革是由多個運動組成的,有每個不同的階段,包括紅衛兵運動、工宣隊、軍宣隊、奪權、一打三反、抓五一六,什麼二月逆流、清理階級隊伍、批林批孔等等。所以中共最高當局在那個時候,確實是需要新的事件來為它這場迫害加注新的動力,這是大背景。
從另外一方面就看中共一個短期的需要,就是每年4月份前後在日內瓦會召開聯合國的人權會議。在前一年,就是2000年的第56屆聯合國人權會議上,法輪功學員不僅在大會上發言,還召開了記者招待會,在場外又有大批的法輪功學員煉功抗議,而其他國家的代表也譴責中共的迫害。所以在聯合國的人權會議上,中共是焦頭爛額,也就是說在國際上它也得不到支持。到了2001年的時候,中共就迫切需要改變在聯合國的被動狀態,所以就策劃了一個百萬人的簽名,打算在2001年到日內瓦去打民意牌。
但是民意牌需要民眾的參加,簽名也需要有人簽哪,需要一個重大的事件使得這個簽名運動可以進行。結果簽名運動是1月11號在北大拉開序幕,到了16號正式在中科院開始的,7天以後就發生了自焚,簽名就得以鋪開進行下去了。這是中共的短期需要。
自焚的後效應
我們再來看一下自焚的後效應。自焚案給中共一個重新組織力量來加劇迫害法輪功的機會,這個重新組織的力量就包括暴力,自焚以後就把在這之前秘密使用的暴力公開化了,而且是沒有禁忌的公然使用了。
這個典型的案例是湖北麻城的一個法輪功學員王華君,被警察打得奄奄一息以後澆上汽油「被自焚」。那是2001年4月18號的事情,也就是自焚偽案發生後的3個月,中共的反法輪功的運動達到最瘋狂的時候。那個時候還沒有「被」這個說法。現在的這個「被……,被……」已經被大家公認是中共所製造的假案。如果我們現在回過頭來,當時這個法輪功學員「被自焚」的話,我們可以看到這個事情早在那時候,這種「被死亡」的在那時候就已經發生在法輪功學員身上了。也不能不說那個時候的「被自焚」案件,是不是和今天中共的官員廣泛的敢於使用「被死亡」有關係。
第二個是高壓宣傳。我曾經以【焦點訪談】反法輪功的節目為例分析過中共的宣傳,就是在前三個月的反法輪功的宣傳高潮過去以後,似乎是彈盡糧竭,連節目都做不出來了。然而到了自焚以後又掀起了第二個高潮,那一次持續了一年左右,後來又低落下去了,以後就再也沒有起來過,原因很多,我們今天就不在這裡討論了。
第三個就是洗腦轉化。《華盛頓郵報》的約翰.龐弗烈德(John Pomfret)寫過一篇報導就是談到了一個中共高級官員談到了自焚以後,中共的策略就是暴力、高壓宣傳和洗腦轉化,說三者缺一不可。其中他談到暴力,是自焚給了中共一個公開使用暴力的理由,而反覆播放劉思影的錄像就是這一類高壓宣傳一個最典型的表現。
關於高壓宣傳還有一個特別的現象,就是自焚是一種極其痛苦的抗議形式,在世界任何一個地方,在歷史上針對當局的自焚者都得到社會的普遍同情,而產生對當局的不滿。南越在當時有一個僧侶自焚,針對當時南越政府、抗議南越政府的自焚,很多人認為這是造成民眾轉向,轉而反對政府,最終導致北越擊敗南越的一個重要因素。如果排除中共和蘇聯支持北越這個外部因素,民意由於自焚的變化是重要的內因。
而最近發生的突尼斯小販的事情,導致民眾對獨裁統治者總統不滿而引發全國抗議,最終導致總統出逃,全國變天,被稱為「茉莉花革命」。而大陸的拆遷受害者自焚也得到廣泛的同情和對當局的不滿,古今中外大概只有2001年1月23號發生的自焚,不論自焚的人是什麼人,中共的宣傳把這個仇恨引導到嚴禁殺人和自殺的法輪功團體,這件事情也算是人類歷史上一大奇觀了。
為什麼會這樣?當然有多種原因。有一個原因我覺得不能不考慮的,就是當局的拆遷和其它的冤案現在已經相當普遍了,在民眾當中有很多人都有切身體會,而網路的普及使得部份的信息得以在中共封鎖之前傳出來,所以這些拆遷的自焚和其它的冤案傳出來以後,民眾就普遍不相信當局的說法了。
而法輪功儘管在迫害之前已經有至少幾千萬人到上億人修煉,但是不修煉的民眾對法輪功究竟是什麼還是不清楚的,而法輪功學員又被剝奪了發聲的權利。所以相比較而言,我們更能夠體會到全面獲取信息有多重要,中共也很明白這一點,所以對法輪功的信息封鎖是最嚴厲的。反過來說,要真正瞭解自焚究竟是怎麼回事的話,我覺得最重要的是了解法輪功究竟是什麼。
另一方面的後效應是在法輪功學員方面。大家都知道在天安門廣場自焚之前,他呼籲的對象主要是中共最高當局,而自焚以後法輪功學員轉向對民眾講真相,對中國人民去講真相了。伊森・葛特曼(Ethan Gutmann),就是寫《失去新中國》那本書的作者,他最近寫了一篇關於長春插播者的文章,這篇文章是在西方媒體發表的。這篇文章的題目叫《進入細微的電波》,這裡面有一段描述很能說明問題。
他說有一位長春的修煉者到梁振興(長春插播的主要發起者之一,後來被迫害致死)長春的住處,想勸他不要做插播這件事情。梁振興仔細的聽著,然後突然反駁說,到天安門報到的做法已經結束了,永遠被自焚玷污了,所以不要再向共產黨乞憐,而是直接走向民眾。他說民眾在法輪功和共產黨之間如何擺放自己的位置,決定了他們的精神命運,對不對,也許民眾是和我們在一起的,但是只有在知道事實的情況下才會這樣。這是法輪功學員認識到了,最終要把事實真相告訴民眾,也許比到天安門廣場去向中共當局呼籲更重要。這是在天安門自焚以後,發生的一個重大的轉折。
誰需要證明自己
最後我想談一下,自焚的真相應該由誰來揭開?《偽火》這部影片和其它很多的調查都揭露出自焚是一起中共策畫的栽贓偽案,但是還是有人不相信,認為中共不大可能造出這麼大一個案子來,還有人認為說,法輪功學員提出的證據不充分不全面。事實上是中共掌握了全部的資源,所以要一個被誣陷被迫害的群體自己去舉證,來證明自己無辜,本身這種想法就是極其荒謬的。
現在中共是越來越肆無忌憚了,當年公開對民眾製造假案而被公諸於眾的還不多,現在是隨著製造假案的普及和公開,民眾是越來越認識清楚了。你像「錢雲會案子」、「天價高速公路案子」,民眾從一開始就質疑,也可以說通過這些年來中共的為非作歹,民眾也練就了火眼金睛了。但是同時也可以看到,就是在這些案子當中一些顯而易見的疑點,要叫不掌握資源又受到威脅的受害者和村民進行舉證,還是相當困難的,而當局就隨意用荒唐的理由來解釋民眾的質疑。
在錢雲會案子當中,村民和家屬要徹底還原當時錢雲會死亡時候的真相,並且提出一個讓所有人都相信的過程,還是有相當難度的。那麼一個地方當局製造的相對比較小的案子尚且如此,中央精心策畫的驚天大案當然更是如此。其實拿錢雲會的案子做對照,我們就可以想像出來,民眾他只要提出質疑,他根本就沒有提出答案和舉證的義務。當局的回應如果不符合邏輯,不符合常識的話,要舉證證明自己無辜的責任就在當局自己,而不在受害的民眾。
就是當局要說自己沒有責任,那麼舉證的責任在他自己。而且很難說地方當局像現在這樣肆無忌憚的製造殺人害命的慘案,不是受到了10年前中共製造的自焚偽案的鼓勵和啟發,因為「上樑不正下樑歪」,既然地方當局看到10年前中共最高當局都可以製造偽案,而且看上去好像還沒有受到懲罰,那地方當局當然就敢於去不斷的製造案子。
所以我們看到發展到今天,對錢雲會案就是公開的在光天化日之下謀殺,它是經過一個發展過程的。如果我們追尋下去,可以看到現在這種公開的製造冤案、偽案成為公眾事件的越來越多了,但是它的起源很可能還真是在10年前的天安門自焚。其實是老天有眼,現在大家都在說「人在做,天在看」,10年前除夕天安門廣場的一場大火,央視放的那個錄像罪不可赦。而8年以後的元宵節一場大火燒光了央視的新址副樓,那個「大褲衩」下面的那個東西,是中國人叫「命根」的東西,連「命根」都燒沒了,你能說那不是報應嗎?好,謝謝大家。
──轉自《希望之聲》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