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9月14日訊】最近,「法輪功人權組織」向聯合國提交了前清華大學學生柳志梅因修煉法輪功被迫害至瘋一案。「法輪功人權組織」發言人陳師衆認爲,在大陸的監獄、勞教所和精神病院的部分醫生,參與了使用藥物迫害法輪功學員,這些行為違背了《赫爾辛基宣言》對醫生的基本要求。
據《明慧網》報導,來自山東農家的柳志梅,曾以第一名的成績被保送到清華大學化工系就讀,但是2001年由於她拒絕放棄修煉法輪功而被開除學籍。緊接著,柳志梅被非法抓捕,然後被非法判刑12年。在監獄中,她經歷了多種酷刑折磨。尤其嚴重的是監獄的醫生對她長期強行注射毒針,導致她在獲得自由之後精神失常。
陳師衆:“柳志梅在監獄裏被大量的注射了損害中樞神經的藥物。而這種情形大量的出現在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身上。他就是爲了讓你精神上屈服。把這一個人的神志弄得不清楚,我們整理出來的中共這些在監獄裏面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有200多家醫院。”
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德國納粹政權的監獄醫生就曾廣泛使用醫術殺害猶太人,日本的731部隊在中國更是用成千上萬的中國活人來做實驗,殘忍的手段令世人震驚。爲了吸取教訓,戰後聯合國制定了最著名的《赫爾辛基宣言》來約束醫生。
陳師衆:“《赫爾辛基宣言》就是明確的針對醫生這個行業規定了醫生最起碼的行業行爲規範。簡單的講就是醫生不能傷害他的醫治對像。所以,在中國監獄裏頭,包括像柳志梅對她長期的反覆的打對她損害神經的藥物的,從醫生的角度上來講,他也是嚴重違反了國際公約。所以這些醫生在這裏我們對他做出最爲嚴重的警告。”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的紐倫堡大審判上,第二場審判就是針對納粹的醫生們。因此,陳師衆對大陸參與迫害法輪功的醫生提出告誡和出路。
陳師衆:“歷史上給他們這樣的人是留下了前車之鑒的。這樣醫生唯一的就是第一懸崖勒馬,第二趕快改邪歸正,把他們所參與做的這些事情,在國際上向我們揭露出來。將功補罪。這才是他們將來的自救之道。”
陳師衆認爲,中國大陸的醫生即便是迫於中共政府的壓力,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也是犯下了反人類罪。
新唐人記者趙心知、李月採訪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