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5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張韻柔台北報導)立委提案修改有線廣播電視法、衛星廣播電視法以及廣播電視法,獎勵電視台多播國際新聞;播國際新聞的比率也可列入電視台換發執照參考。修法草案院會已交付交通委員會審查。
立委黃義交25日表示,以南北韓對峙情勢升高新聞為例,台灣媒體僅是引用外電,簡短帶過,缺乏深入完整分析南北韓對峙的原因,對亞洲及世界可能產生的影響,無法讓國內民眾了解事情的來龍去脈。
至於獎勵的標準,黃義交建議,例如:國際新聞時數占播出總時數15%就可獎勵。此外,NCC可以根據各廣電業者製播國際新聞的比率,列入業者定期申請換發執照的加分參考,鼓勵業者製播國際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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