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3月21日訊】
簡介:《弟子規》原名《訓蒙文》,為清朝康熙年間秀才李毓秀所作。其內容採用孔子《論語》學而篇第六條:「弟子入則孝,出則弟,謹而信,汎愛眾,而親仁,行有餘力,則以學文」的文義,以三字一句,兩句一韻編纂而成,分為五個部份加以演述。具體列舉出為人子弟在家、出外、待人接物、求學應有的禮儀與規範,特別講求家庭教育與生活教育。後經清朝賈存仁修訂改編,並改名為《弟子規》,是啟蒙養正,教育子弟敦倫盡份防邪存誠,養成忠厚家風的最佳讀物。
入則孝 (五)
親有過, 諫使更;怡吾色,柔吾聲。
諫不入,悅復諫;號泣隨,撻無怨。
解說
父母親有了過錯,要好好規勸使他們改正,自己要和顏悅色,聲音柔和;父母不聽勸告,要等到他們高興時再規勸,還不行就哭泣哀求,就算被打也毫無怨言。
故事
秀貞勸母救妹
明朝時,楊秀貞的母親一連生了三個女兒,沒有兒子,生第四個又是女兒,母親氣極了,要把女嬰淹死。當時楊秀貞十三歲,急忙抱起妹妹,向母親下跪哀求:“母親為了要兒子就殺女兒,越得不到兒子啊!如果煩惱以後的嫁妝,就把我的陪嫁給這個妹妹吧!”
祖母罵她不懂事,秀貞又跪著稟告祖母:“祖母天天念佛,現在卻見死不救,念佛有何用呢?” 祖母也被感動而明白了,於是留養女嬰。兩年後,秀貞母親果真生了一個兒子。
母親生兒子時,秀貞的父親夢見祖父告訴他:“如果第四個女兒不留下來,這個兒子鐵定不能生的。” 因為秀貞當初的跪稟之言,至孝感動上天,才得以延續楊家血脈。
文選自:正見網
《弟子規》(視頻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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