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12月15日訊】近日,遼寧省凌源市衛生局副局長、第一人民醫院院長呂仲學,因僱兇手用手榴彈炸情人被法院一審以爆炸罪和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
據成都晚報消息,1997年,已婚的呂仲學與凌源市單身女老闆王旭艷相識結為情人關係,並長時間非法同居在一起。後來二人因為矛盾經常發生爭吵,王旭艷數次到呂仲學的家庭、單位和凌源市委、市政府舉報。為此,呂仲學幾次僱人對王旭艷進行報復
2006年夏天,在呂仲學所在醫院承攬工程的張海燕提出炸掉王旭艷的汽車,呂仲學表示同意。為此,張海燕花5000元找被告人閆鳳奎購買兩枚手榴彈。
2007 年4月12日24時許,張海燕潛入王旭艷居住的小區,將兩枚手榴彈捆紮後固定在王旭艷轎車底部右前梁處,將引線拉出,用鐵絲將引線一端的鐵環固定於轎車右前輪處,離開現場。4月13日8時許,王旭艷發動轎車移動時,手榴彈爆炸,造成汽車嚴重損毀。之後,呂仲學付給張海燕酬金7萬元。
2007年1月1日晚,被告人張雲軒夥同另外二人來到王旭艷臥室,持鋼管對王實施毆打後逃離。經鑑定造成王旭艷頭部、面部多處受傷。事後,呂仲學付給張雲軒酬金3萬元。
呂仲學被朝陽市雙塔區法院罰判處有期徒刑 6年。對這一結果,被害人王旭艷表示不服。她表示,呂仲學僱兇實施爆炸是以殺人為目的,上述判決定性不准,量刑過輕。
──轉自《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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