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馬斯•杰斐遜(Thomas Jefferson,)為美國第三任總統(1801年─1809年)。同时也是美国独立宣言(1776年)主要起草人,及美国开国元勳中最具影响力者之一。同時也是美國獨立宣言(1776年)主要起草人,及美國開國元勳中最具影響力者之一。除了《獨立宣言》之外,傑佛遜還起草了影響深遠的《弗吉尼亞宗教自由法案》,後來被寫入美國憲法,是美國政教分離的奠基之石。
1743年,托馬斯•杰斐遜出生在弗吉尼亚的沙德威尔。他的父亲是位检察官,同时也是一位成功的种植园主,临终时给儿子留下了万贯家产。杰佛逊就读于威廉──玛丽学院,两年后辍学,未获得学位。后来他学过几年法律,1767年在弗吉尼亚法院谋到职位。在随后的七年中,杰佛逊是一位见习律师和一位种植园主。他还成为弗吉尼亚议会──弗吉尼亚立法机关的下议院的议员。
《獨立宣言》
為了反抗英國的殖民統治和嚴苛稅收,1776年7月4日北美洲13個英國殖民地的議會代表在美國費城舉行的大陸會議上正式通過了托馬斯.傑佛遜起草的《獨立宣言》,宣告美利堅合眾國脫離英國而獨立。以後每年的7月4日被定為成為美國的獨立日,也是美國重要的法定節日。每年的這一天,全美各地從大都市到鄉村小鎮都舉辦盛大遊行、放煙火等慶祝活動,表達愛國熱情和自由平等精神。
《獨立宣言》首先闡明人人被造平等,具有追求幸福與自由的天賦權利。《宣言》說:「我們認為這些真理是不辯自明的:人人被造平等和獨立,造物主賦予他們若干不可割讓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權利。」這段話被認為是《獨立宣言》全文的精髓之處。它為人權奠下基調,說明人類具有平等和自由的天賦權利。
《獨立宣言》還提出了主權在民的思想,明確指出政府的權力來自人民,人民有權變更政府。宣言說:「為了保障這些權利,人類才在他們之間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當權力,是經被治理者的同意而產生的。當任何形式的政府對這些目標具破壞作用時,人民便有權力改變或廢除它,以建立一個新的政府;……」
《獨立宣言》在強調人權、平等以及論述人民與政府的關係後,歷數了英國統治者在美洲13個殖民地犯下的罪行,最後宣告美利堅合眾國脫離英國殖民統治而獨立。
「宗教自由法案」和政教分離
在「獨立宣言」之後,傑佛遜又起草了另一重要文件─「弗吉尼亞宗教自由法案」,提出了完全的宗教自由以及政教分離的思想。
美國是個移民國家,從1620年後,英國清教徒為了逃避宗教迫害,乘坐「五月花」飄洋過海遷移美洲,人們希望在這裡可以自由地奉行自己的信仰。傑佛遜的「宗教自由法案」使一願望得以實現,200多年來美國成為全世界遭受宗教和信仰迫害者的庇護所。
1779年弗吉尼亞議會經過激烈辯論,通過了傑佛遜的法案。美國獨立戰爭勝利後兩年,「宗教自由法案」正式寫入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第一修正案規定:「國會不得制定法律建立宗教,或者禁止任何宗教自由行使崇拜」。
1787年憲法中第六條,增加了「宗教檢驗」(religioustest)條款。該條款規定:「以上提及的參議員和眾議員,各州議會成員,合眾國和各州所有行政和司法官員,都應宣誓或者代誓陳詞支持本憲法;但決不能以宗教背景為擔任合眾國下任何官職和公職的條件。」
宗教檢驗條款具體保證了「宗教自由法」的施行,政府對於宗教是中性的,政府沒有資格、也沒有權力對宗教進行裁判。
1826年7月4日在《獨立宣言》發表50週年紀念日之際,托馬斯.傑佛遜溘然長逝,享年83歲。他在為自己撰寫的墓誌銘上寫道:「在這裡,埋葬的是托馬斯.傑佛遜,《獨立宣言》的起草人,《弗吉尼亞宗教自由法案》的製作人,弗吉尼亞大學的創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