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7月23日訊】在雷曼兄弟倒閉10個月後,香港16間雷曼迷債分銷銀行與證監會在星期三就賠償客戶的方案達成共識,但有雷曼苦主不滿方案偏袒銀行,表明不接受。
證監會與16間雷曼迷債分銷銀行協議的賠償方案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銀行會首先回購普通投資者手上的雷曼迷債,回購價相當於本金的六成,65歲或以上長者更可以取回本金的七成,不過專業投資者所持的迷債就不會被回購。完成回購後,銀行會變賣雷曼迷債的抵押品,套現所得再按比例給投資者。一批雷曼苦主不滿賠償方案,堅持要求銀行以本金總額提出回購。
香港雷曼苦主大聯盟召集人陳光譽:這個方案我們不接受,不僅是離新鴻基百分百回購方案差很遠,同時也違背(證監會行政總裁)韋奕禮在立法會和給財政司的報告中所謂賠償方案的三個原則。
他們並批評有關方案偏袒銀行。
香港雷曼苦主大聯盟召集人陳光譽:銀行之所以那麼大膽說打折扣、打斧頭,說六、七折回購,是因為銀行財雄勢大,很多議員幫它們說話,很多傳媒幫它們說話。
雷曼苦主大聯盟將於星期日舉行集會,商討進一步行動。
新唐人記者林秀宜在香港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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