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7月1日訊】(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日電)因應縣市合併升格,銓敘部明天將提業務報告,次長吳聰成今天透露,4縣市改制或合併改制為直轄市後,員額雖得增加,但因財政考量,有縣市不增加員額,有些則採分階段增加。
行政院日前已裁示台北縣、台中市縣、高雄市縣、台南市縣改制升格案,銓敘部明天將針對升格縣市的機關人員職務屬性、職等、職稱調整提出完整報告。
吳聰成接受訪問時透露,根據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第22條規定,直轄市政府員額總數,除醫院及警察、消防機關員額外,轄區人口未滿200萬人者,不得超過6500人;轄區人口在200萬人以上者,員額不得超過1萬5400人。
銓敘部根據法規規定、縣市政府現況以及改制計畫書,彙整出縣市升格後,員額變動狀況。吳聰成指出,台北縣在民國96年準用直轄市前,員額編制原為3842人,準用直轄市後,依規定員額可編置8732人,但事實上,台北縣98年度預算員額僅5083人,未達法定員額上限,未來台北縣升格為直轄市後,還可以再增置員額6668人。
至於台中縣市部分,吳聰成說,台中縣市目前編置5961人,初步估計得再增加9439人,不過,依據當初台中縣市送給行政院的改制計畫書,台中縣市將採分階段調整員額,第一階段增加人數以1000人為上限。
他說,高雄縣市目前的員額為9772人,合併升格後得再增置5628人,而高雄縣市的改制計劃書也說,考量財政負擔及業務運作,擬分階段調整員額。
至於台南縣市,吳聰成說,台南縣市人口未達200萬,員額上限僅6500人,台南縣市合併升格後,最多只能再增加669人,而根據台南縣市的改制計畫書,初步仍將維持現有員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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