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5月25日訊】(中央社記者陳俊諺台北25日電)前總統府出納陳鎮慧今天證稱,若吳淑珍交代她辦事時沒有主動拿錢給她,她會自己先墊再以國務費核銷,但不會、也不敢跟吳淑珍要錢。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國務費案,今天傳喚前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與證人陳鎮慧對質。
陳鎮慧表示,吳淑珍交代她辦事通常不會主動拿錢給她,若她又沒回辦公室拿國務費的話,會先用自己的錢暫墊,再填核銷單向總統府辦公室以國務費報銷,但她事後不會、也不敢跟吳淑珍要錢。
林德訓問陳鎮慧,為何民國94年3月之後的機密費支出憑證,不是用當時他的名義領取,而是繼續沿用已轉任總統府副秘書長的馬永成印章?
陳鎮慧說,馬林兩人職務調動,她第一時間並不知情,雖然後來得知總統辦公室主任已由林德訓接手,但仍照出納單位的要求蓋馬永成的章,直到出納單位說要換印章,才改蓋林德訓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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