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2月19日訊】(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9日電)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前總統陳水扁國務費案,今天再度傳喚前總統府出納陳鎮慧。陳鎮慧指出,前後任總統辦公室主任馬永成、林德訓對國務費核銷均知情。庭訊結束後合議庭諭知候核辦。
台北地院14時30分再度就國務費案進行準備程序,陳鎮慧當庭就檢方所起訴的所有罪名認罪,並就經費核銷部分程序詳細說明。陳鎮慧的委任律師林達傑表示,就陳鎮慧涉案部分,他們已向法官聲請傳喚包括前總統陳水扁夫婦、馬永成、林德訓等人詰問。
馬永成、林德訓前天出庭時表示,將國務費搬進官邸都是由陳鎮慧經手,他們並不知情;不過陳鎮慧今天指出,將錢搬進官邸不會有人簽單據,她身為出納,對於錢的事情都很小心,「都會問過馬主任(永成)」,後來林德訓接手,也曾向他報告。陳鎮慧的說法與馬、林兩人並不相符。
蔡守訓詢問陳鎮慧,是否盜刻他人印章製作「犒賞清冊」?陳鎮慧表示,曾受到馬永成的指示,刻其他員工的印章,當時她以為新台幣660萬的獎金會撥到員工戶頭,沒想到是送到官邸。
合議庭也詢問,前第一夫人吳淑珍是否曾拿743 張發票核銷國務機要費?陳鎮慧指出,她當時對吳淑珍拿到這麼多張發票感到驚訝,只好詢問馬永成如何處理,馬永成對她說「就讓她請啊!既然她敢來領就讓她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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