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十二日電)辛樂克颱風來襲,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今天表示,颱風來襲時各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宣布是否停止辦公及上課的訊息,僅適用於機關及學校,事業單位勞工放不放假,依據勞雇間的協商或約定。
勞委會指出,颱風天時,勞工在何種狀況下得停止工作,宜由勞雇雙方事先訂於勞動契約、團體協約或工作規則中;明訂時可參照行政院訂頒「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的規定。如事前並無約定,可參照上述辦法及企業慣例,由勞雇雙方協商辦理。
勞委會進一步表示,因颱風來襲而停止上班日,並非勞動基準法所定之「休假日」。但勞工如確因災害而未出勤,雇主不得視為曠工,或強迫以事假處理,但也可不發工資;至於勞工如到工,是否加給工資,由勞雇雙方協商議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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