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7年11月3日訊】【百姓話壇】(9)蔡光武-勞教等於就業嗎?協助破案遭勞教,繼遭綁匪恐嚇警察毀容。
退伍軍人蔡光武協助深圳警方抓捕了黑社會成員,被警方诬陷為“綁匪預備犯”,勞教一年。
多年來蔡光武一直不斷上訪,但不斷受到警方的毆打、關押,2005年八月深圳市中級法院的終審判決雖然撤銷其綁匪預備犯的罪名,但並未對其被勞教一年作出合理賠償。法院表示對蔡光武的勞教只是為了安排他的就業,並不屬於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法學家袁紅冰就此案件對勞教制度做了詮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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