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暴受害人家屬 江西公安局新聞發言人被判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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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北京時間2024年06月13日訊】江西發生殺人命案,受害人家屬公開質疑當地警方不作為,並尋求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當地公安局官員在網絡謾罵、侮辱受害人家屬,被判侵權並公開道歉。網友質疑,如果角色顛倒,民眾網暴公安人員,一定會被公安抓捕。

6月11日,據大陸南方週末報導,侵權人是撫州市公安局新聞處處長、新聞發言人辛平。

事件的經過是,2020年8月8日,江西撫州市樂安縣山碭鎮山碭村發生一起入室殺人案,康女士的父母被殺害,其外甥受重傷。殺人凶犯是山碭鎮厚坊村村民曾春亮,當年8月16日,曾春亮在被警方抓獲,並在2021年1月11日被判處死刑。

報導說,在案發之前,2020年7月22日,曾春亮就曾到受害人家中行竊,並於康家兒子發生衝突,之後,曾春亮逃走,康家人報警。

據宜春市檢察院起訴書記載,曾春亮聽說樂安縣警方在找他時,認為是康家人報警致他無法正常生活,遂起殺心。2020年8月7日深夜,曾春亮從後院小門潛入康家。第二天一早,他殺死了康女士的父母,並錘傷小孩。

直至命案發生,康家人也未得到警方對報警的反饋。

事發次日,康女士在微博上質疑樂安縣公安局在第一次接警後不作為。

其後,康女士說,一名網名為「攝影師老卡」的微博網民多次發布侮辱她和家人名譽的言論,後康女士發現該網民是時任撫州市公安局宣傳處處長、新聞發言人辛平。

康女士將辛平起訴至法院,法院判決書顯示,2020年11月期間,辛平通過其註冊的「攝影師老卡」、「撫州突發」、「撫州吃貨」、「撫州人家」微博帳號以及在康女士個人微博評論區發表言論,謾罵、侮辱康女士及其家人。

該公安局宣傳處處長網暴受害人家屬包括:「巨嬰而已」、「真心不要臉,用帶血流量換錢吸毒」、「說來說去還是為了錢,喝帶血流量而已」、 「撫州這不好那不好,你移民去美國當狗呀」等。

今年5月20日,廣東深圳市龍崗區法院對此案作出的民事判決,認定辛平構成侵害名譽權,判令其向原告道歉並補償精神損失5,000元。

網友評論說,「去百度了一下,這人居然當時還是撫州市公安局宣傳處處長」、「公安局新聞發言人網暴受害人家屬?」、「黑社會作風」。

據大陸媒體報導,辛平目前沒有停職、免職或辭退,而是被調任交警支隊宣傳處負責人。

還有網友問,「如果有人網暴撫州市公安局宣傳處處長、新聞發言人辛平,會有什麼後果」,網友說,「尋釁滋事」、「省內直接抓,外省就跨一下」、「 抓回去關起來」。

(記者李酈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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