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室友 江西警校17岁女生遭拖鞋抽脸、淋尿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4年06月12日讯】江西省新余市司法警官学校学生佳佳(化名)遭多次霸凌事件近日曝光。时年17岁的她,曾被两名室友暴力殴打数小时,用鞋底轮流抽打她的头部、面部,致其双耳鼓膜穿孔、咀嚼功能受损,身心遭受重创。

现年19岁的佳佳因此被迫退学在家已两年。据《南方都市报》报导,因患有“创伤后应激障碍”“重度抑郁症”和“中度焦虑症”,两年来,她无法正常学习、生活,她多次有自杀行为,只能由家人24小时轮流看护。因被两室友用鞋底抽打面部,致使咀嚼功能受损,她现在仍无法正常进食。

6月6日下午,该案在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法院开庭。佳佳将两名室友及校方告上法院,并要求被告向其支付其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68.9万元(人民币,下同)。

佳佳就读于新余市司法警官学校中专一年级,她与李斯(化名)、吴筱(化名)是同寝室同学。2022年5月至6月初,两人在学校内持续要求佳佳为其购买零食饮料,并以各种理由殴打她,她曾向班主任反映情况,但无任何改善。

同年6月5日晚9点半,家住河南省辉县的赵女士突然接到女儿室友打来的电话,称佳佳熄灯时没有在宿舍,到处都找不到她。赵女士连夜驱车赶往一千公里之外的新余,并报了警。

次日一早,赵女士赶到学校,见到了浑身淤青、耳朵流血的佳佳,湿漉漉的头发散发着尿液和肥皂水的味道。班主任詹文斌告诉她,佳佳一直躲在教室的桌子下面,警察和学校老师找到她的时候,身上已伤痕累累。

事后佳佳描述,6月3日,李斯、吴筱在宿舍中要求她将她们吃完的泡面桶扔掉,佳佳照做后,两人仍借故对她进行殴打。次日,两人无故再次殴打她。

6月5日,李斯、吴筱再次强迫佳佳购买饮料,她将饮料放到桌上时恐惧发抖,不小心将饮料洒出,再次遭到殴打。在长达5小时里,两人在宿舍用鞋底轮流抽打佳佳的头部、面部,还故意将洗衣服的脏水混合小便浇在她身上。

根据《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佳佳被他人打伤头部、脸部、手臂、背部、脚部等部位,双耳外伤性鼓膜穿孔,出现神经性耳鸣,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构成轻微伤。

对此,两名室友的代表律师辩称,原告在该案中存在过错,因原告不讲卫生导致同学产生纠纷。校方则称已尽到“管理职责”,最后一次殴打也是偶发原因导致,并不是校园欺凌。

赵女士表示,佳佳被打后,家里已支付了近10万元医疗费,但并未收到吴筱、李斯父母的赔偿金及赔礼道歉,只收到由班主任出面给付的9000元钱。

而佳佳的班主任接受中共央视采访时说:“不就是打了两次。”

此事曝光后,引发大陆网民的愤慨:“说出这种话的人也配做老师?”“打你两次试一试,打你家孩子两次试一试!说的真是混蛋话!就这还教孩子呢!?”“班主任害人,误人子弟。”

“这种学校,这种班主任,哎呀,真是无语了!上什么法院?教育局干嘛?校长还当什么校长,班主任还当什么班主任,通通问责,开除吧!”

“要严惩这个班的班主任,学校的校长,还有打人的学生。”

“这样的警校,这样的案件,毕业之后霸凌别人的会到什么岗位。背后是多大的潜规则?”

“本该警方处理的事,学校先挡一杠子,班主任不开除,留着害人。”

“以后毕业了,再霸凌老百姓。”

“这样的学校也该关门了。”

“一定要告到底!不要和解!和解就会有很多这样的事发生!连学校一起告!学校处理不公!”

(责任编辑:李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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