觅真:父亲被冤判八年 女儿在法庭替父鸣冤

据明慧网近日报导,二零二一年三月十六日,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法院对法轮功学员杨建录非法判刑八年,罚金一万元。杨建录家属正在上诉和控告。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日下午,杨建录和妻子王惠君在建国街市场讲法轮功真相,被跟踪他们的宣化县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张佃宏等警察绑架,家中物品被警察抄走。两天后,王惠君回家,杨建录一直被非法关押在宣化看守所。

二零二零年九月四日,杨建录被宣化区法院非法庭审。公诉人念了对他的构陷材料。杨建录做了自我辩护,他要求播放非法抄家的录像光盘等,他表示自己持有的任何东西都没有违反国家的任何法律。杨建录还讲述了他修炼法轮功前后身心的变化和大法带来的美好。

杨建录的女儿为父亲辩护,她说,亲眼看见父亲修炼法轮功给家庭带来的美好,在世俗的道德下滑中,父亲教育我们做好人。她也从法律角度,论证了父亲修炼法轮功无罪,要求无罪释放父亲。

杨建录的律师有理有据的从法律、道德、良知多方面,论述了修炼法轮功无罪,指出公安搜家没有任何手续,也没有证人,检察院又作证人又做见证人,其程序违法。律师还宣读了杨建录居住的村的415名村民集体签字按手印的书面内容:我们是半坡街村民,听说杨建录被抓了,感到很震惊,我们三里五村的人都知道他炼功做好人,谁家有事用的着他,他都会去帮忙,我们老百姓不懂什么大道理,就知道做好人没错,(杨建录)都(被)关了快八个月了,放了他吧,叫他们一家人团圆。律师最后说:我的当事人是无罪的。

开庭近四个小时——九点十五分开庭,十一点休庭,休息十分钟,将近一点半第二次休庭,公诉人走掉,造成非法庭审开不下去,不了了之。

杨建录的女儿讲述了父亲修炼法轮大法福益他人的实例,她说:“有一次,一个大车司机来我家饭店吃饭,走时忘了拿包,丢在了我家,我父亲就替他收起来保存好,又过了些天,这个大车司机又来我家饭店吃饭,我父亲问他是不是丢了什么东西,他说前段时间整整的一车煤款放在包里都丢了。我父亲确认了他就是失主后,把包拿出来还给他,他紧紧的抓住我父亲的手,激动的心情难以言表,他说他根本就不知道丢在什么地方了,想都不敢想这么多的钱还能找回来。这真诚善良的举动感动了饭店的所有职员和顾客。我更为父亲的美德而骄傲!”

她在辩护词中说:“我父亲修炼法轮大法,信奉的是真、善、忍宇宙特性,他也始终以真诚待人,多使善心,遇到矛盾时,尽量的忍让、克制,讲究的是和为贵,处处事事包容别人,为别人着想。”“作为你的女儿,我永远都会为你(父亲)的人品和操守感到自豪!”我“必须在我父亲遭受冤枉时,去为他站出来说句公道话。”

最后,杨建录的女儿说:“我再向我的父亲说一句:无论法庭还你清白,还是迫于压力非法判你有罪,作为你的女儿,我永远都会为你的人品和操守感到自豪!道德兴社会,仁义传家风,在我的心中,您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父亲!”

半年之后,杨建录却被非法判刑八年,罚金一万元。这样一位奉公守法处处为别人着想的善良好人,连非法庭审都不了了之的冤案,却被非法判重刑八年,真可谓是一件千古奇冤!二十多年来这样的冤案却在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中日复一日的发生着……

正像杨建录的女儿善劝法官及参与庭审人员:“你们给评判一下:如果把这样一个道德高尚、行为举止文明、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花甲之翁关进监狱,其根本原因就是他修炼了法轮功,天理何在?道义何在?法律何在!”

连宪法和法律都公然肆意践踏的中共邪党,何曾讲过天理、道义?一个以祸乱人间、毁灭人类为终极目的的邪灵,何曾有过遵守人权,尊重人类尊严的时候?这就是中共打压迫害一个善良群体二十多年而不能停止的原因所在,一个奉行“假、恶、斗”的共产邪教怎么会容忍信仰“真善忍”原则的法轮功存在呢?

法轮功学员杨建录冤案再次告诉了我们:要结束迫害,恢复人类的平安、自由与尊严,就必须解体中共邪灵!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转自大纪元/责任编辑:李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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