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禁蒙令”午夜生效 恐怖内容曝光

【新唐人北京时间2019年10月04日讯】香港特首林郑月娥4日宣布,引用《紧急法》所订定的《禁蒙面法》(“禁蒙令”),将于5日凌晨0时起正式生效。“禁蒙令”的恐怖内容也随之公诸于众。

香港近4个月的反送中抗争运动中,为保障生命安全,免受催泪弹毒害,许多示威者佩戴口罩和防毒面具上街,参加和平示威。然而林郑于4日下午3时召开记者会,宣布港府通过引用“紧急法”订立《禁止蒙面规例》(禁蒙面法),于当晚午夜12点,也就是5日凌晨0时起正式生效。

《禁蒙面法》规定,任何人不得在非法集结、未经批准之集结、受《公安条例》规管之集会游行等活动现场,使用相当可能阻止辨识身份之蒙面物品,违者可处监禁1年或港币2万5千元罚款。

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指出,上述之蒙面物品包含以颜料涂于脸部。

此外,《禁蒙面法》还允许警员在任何公共场所截查蒙面之市民,要求该市民除去相关蒙面物品以确认其身份,若不从者可处监禁6个月或港币1万元罚款。

林郑月娥4日宣布《禁蒙面法》生效,民间在中环发起“反紧急法游行”,抗议订立“禁蒙面法”。( MOHD RASFAN/AFP via Getty Images)

香港民主党前主席何俊仁对大纪元表示,订立《禁蒙面法》只是开启《紧急法》权力的第一步,将带来深远的影响。

他说,一旦《紧急法》通过,香港的行政长官和行政会议有很大的权力,后续还会要求报纸关闭,可以冻结公司、甚至个人财政及资产,可以逮捕疑犯,使香港的环境可以完全改变,香港将成为一个无限警权的社会。届时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独立关税区的地位会完全被破坏。这也是国际上非常关注的。

“所以不要轻视这第一步,这可能是香港走向死亡的第一步。”他警告说。

林郑月娥4日会见传媒宣布《禁蒙面法》生效,民阵称,该法为殖民恶法,更应该禁止蒙面的是滥用武力的香港警队。( Anthony Kwan/Getty Images)

林郑宣布《禁蒙面法》生效后,民间在中环发起“反紧急法游行”,抗议订立“禁蒙面法”,大批市民自发在太古城中心聚集,他们高喊口号“蒙面无罪”,之后,又步行到英皇道,抗议政府立法禁止示威者蒙面。

随后,大批示威者加入临时召集的“反紧急法游行”,德辅道中西行车线被占满,一批市民于毕打街路口站立,占领马路。目前游行示威还在持续,抗议人群越滚越大。

香港大学法律教授陈文敏接受BBC访问时认为,示威者也不会理会这部法律,会继续蒙面参加示威。

他说,“禁蒙面法”只会约束一些愿意遵守这个规例的人,但过去数个月不断有人参加没有警方批准的游行,因此没有理由期望示威者会遵守《禁蒙面法》这个更具争议的规定。

民主派立法会议员杨岳桥也认为,“禁蒙面法”对解决目前的示威浪潮“既不治标,又不治本”,只会引起更多香港市民的不满,香港政府必须回应示威者要求无条件释放被捕人士、实行双普选等的“五大诉求”,才能结束示威。

香港立法会前议员、执业大律师吴霭仪指出,香港《基本法》并没有赋予特首擅自立法或制定规例的权力,林郑此举是违宪越权。

(记者李芸报导/责任编辑:李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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