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雄总裁涉行贿 遭裁定500万交保

【新唐人2014年5月31日讯】桃园合宜住宅行贿案,前桃园县副县长叶世文远雄集团董事长赵藤雄等4人昨(30日)遭声押,台北地院今天裁定赵藤雄新台币500万元交保并限制出境、住居。北检表示,即时向高院提起抗告。

据中央社报导,台北地检署指挥廉政署查出,远雄建设公司得标的桃园县“八德地区合宜住宅招商投资兴建(用地标售)案”,疑有行、收贿情事,昨天展开侦查。

经漏夜复讯后,检方认定赵藤雄、远雄集团干部魏春雄、白手套蔡仁惠有串供(证)之虞,及涉嫌收贿的叶世文涉及贪污重罪及有串供(证)之虞,对4人声押禁见。

台北地方法院经隔离讯问后,今天上午陆续裁定叶世文、蔡仁惠羁押禁见,赵藤雄以新台币500万元交保并限制出境、住居;魏春雄以100万元交保,并限制出境、住居。

台北地检署认定赵藤雄等2人仍有串供(证)之虞,有羁押必要,向台湾高等法院提起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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