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禁售大杯含糖饮料 酒除外

【新唐人2013年03月12日讯】(中央社纽约11日综合外电报导)纽约市明天起禁止电影院、餐厅和速食店等业者贩卖16盎司(475毫升)以上含糖饮料,纽约在全美率先禁售,引发民众正反两面反应。饮食业者控告市政府,法官尚未裁决。

有的店家准备小杯子,有的店家则心存观望。啤酒业者不用担心,因为低卡和酒精饮料不受限。但能量饮料和含糖水果奶昔也受禁令限制。此外,便利商店和超级市场也不受禁令所限。

从美国饮料协会(American Beverage Association)到纽约的韩裔美国人杂货店等组织都要求法官让政府暂缓实施这项禁令,直到法官裁决这项禁令是否合法。但法官至今对这两项要求都未裁决。

市政府官员说,纽约市成年人肥胖率10年间从18%增至24%,这项创举是阻止这项趋势的实际步骤。

纽约市长彭博(Michael Bloomberg)2月说,市政府“有能力这么做,也有义务尝试伸出援手”。

纽约人对这项禁令的态度分歧。奎尼匹克大学(Quinnipiac University)上周发布的民意调查显示,赞成的有46%,反对的有51%。

纽约市卫生委员会2012年9月通过这项措施,对速食店、餐厅及如体育馆等公共休闲场所可卖的含糖饮料,设下16盎司(475毫升)上限。

16盎司比一般罐装要大,但只有电影院、体育馆等地常见的饮料“桶”的一半。

禁售令没限制小杯饮料能否续杯,也不规范超市贩售的饮料或任何奶类与果汁饮品。这些饮料大多含有很高的糖分。

提告的组织说:“这项禁令把所有酒精饮料排除在外,根本不合理,啤酒每盎司热量几乎跟汽水一样。”

71岁的沙法蒂(Peter Sarfaty)本周在曼哈顿说:“我不晓得政府该不该兼当父母。政府提供资讯,但告诉民众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宛如这样就能阻止他们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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