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配涉偷百元鞋 賠六千被函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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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02月21日訊】(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縣21日電)越南籍外配帶小孩買鞋涉嫌偷一雙100元拖鞋,警通知到案說明,婦人即與店家和解賠6000元,因竊盜屬公訴罪,仍依法函送。

警方表示,1名越南外籍配偶謝氏婦人於多年前嫁到嘉義縣,於2月初騎乘機車載2名小孩前往民雄鄉一家鞋店購買拖鞋時,先假裝購買2雙價值新台幣100元的夾腳拖鞋。

謝氏婦人在離開店家時,涉嫌偷竊一雙價值100元的拖鞋,後來店家在清點時,發現少一雙拖鞋,便調閱店內監視器,發現常客謝氏婦人涉有重嫌,便向警方報案。

警方循線通知謝氏嫌疑人到案說明,謝氏在接到通知時,立即到鞋店向業者道歉,並以賠償6000元達成和解。

謝氏嫌疑人否認偷竊,辯稱只是忘了付錢;警方說,竊盜屬公訴罪,雖然雙方達成和解,警訊後,今天仍依竊盜罪嫌函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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