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配涉偷百元鞋 赔六千被函送

【新唐人2013年02月21日讯】(中央社记者黄国芳嘉义县21日电)越南籍外配带小孩买鞋涉嫌偷一双100元拖鞋,警通知到案说明,妇人即与店家和解赔6000元,因窃盗属公诉罪,仍依法函送。

警方表示,1名越南外籍配偶谢氏妇人于多年前嫁到嘉义县,于2月初骑乘机车载2名小孩前往民雄乡一家鞋店购买拖鞋时,先假装购买2双价值新台币100元的夹脚拖鞋。

谢氏妇人在离开店家时,涉嫌偷窃一双价值100元的拖鞋,后来店家在清点时,发现少一双拖鞋,便调阅店内监视器,发现常客谢氏妇人涉有重嫌,便向警方报案。

警方循线通知谢氏嫌疑人到案说明,谢氏在接到通知时,立即到鞋店向业者道歉,并以赔偿6000元达成和解。

谢氏嫌疑人否认偷窃,辩称只是忘了付钱;警方说,窃盗属公诉罪,虽然双方达成和解,警讯后,今天仍依窃盗罪嫌函送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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