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药救视力 经济实惠有风险

【新唐人2010年8月21日讯】(中央社记者陈清芳台北21日电)愈来愈多老人、有近视的人及科技业上班族,罹患眼睛黄斑部病变,治疗药物半年需新台币30多万元,医界改用癌症标靶药物治眼疾,费用不到1/10,但有人打完1针却失明及中风。

慈济医院眼科医师蔡荣坤、李原杰等日前在《眼科》(Ophthalmologica)发表病例指出,1名55岁罹患眼睛黄斑部病变及糖尿病的男子,左眼注射抑制血管新生癌症标靶药物, 3天后突然左眼急性失明,同时中风发作。

这名病患后来左眼对光完全没有反应,医师认为他罹患糖尿病,可能原本就有全身性的潜在血管病变,血管新生抑制剂的癌症标靶药物原本就有轻微出血的副作用,患者才会在左眼注射之后突然出血造成失明。

新竹国泰医院眼科主任陈莹山指出,位于眼球深部底处的黄斑部脉络膜有感光细胞,当此部位因病变而新生出不必要的血管时,就像玻璃窗中间有裂痕,让病人想看什么,偏偏就看不到什么。主流治疗方法是从眼球内注射药物,使新生血管萎缩。

根据药证资料,卫生署仅核准一种眼睛专用的抗血管新生药物,尚未纳入健保给付范围,病人每打1针,自费行情约新台币6万元,半年疗程下来,需要花上30万到40万元,不是市井小民能负担。

陈莹山说,抑制血管新生的癌症标靶药物,和眼睛专用的抗血管新生药物,两者药理颇为类似。台湾跟进美国,眼科医师把癌症标靶药当成治疗黄斑部病变的代用药,每次只用0.05cc,1瓶癌症药可以供好几个眼科病人合用。

相关药厂人士透露,癌症标靶药分给眼科病人使用,每针大约2000到6000元,收费因用量而异,怎么算都比眼科专用药便宜;然而,这却是核准适应症以外的用途(off-label use)。

也就是说,卫生署认可的药品说明书上,并未白纸黑字写抑制血管新生的癌症标靶药可用于治疗眼睛黄斑部病变,一旦病人用出问题,将无法获得药害救济。卫生署全国药品不良反应通报系统尚未接获这讯息,并未提醒眼科医师注意。

陈莹山说,美国也未核准癌症标靶药治疗黄斑部病变,医师替病人荷包考量才这样用,近7、8年临床经验显示,经济实惠又有效。他并说,既然癌症标靶药和眼科专用药的药理大同小异,所以黄斑部眼科患者合并心脏病、血糖控制不佳的情形时,都得格外审慎使用抗血管新生药物。

黄斑部病变是美国人失明的主因,陈莹山说,这不只是高龄化社会的老人眼疾,台湾是近视王国,面板产业的品管极耗眼力,所以高度近视、竹科工程师黄斑部出问题的年轻患者也不少。黄斑部病变造成视力丧失的公共卫生问题,未来可能比美国还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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