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判伤害罪 涉毒杀金正男越南女子认罪

【新唐人2019年04月01日讯】涉嫌毒杀朝鲜独裁者金正恩同父异母哥哥金正男的被告、越南女子段氏香。周一被马来西亚法官改判为:以危险武器造成伤害罪,并处以3年4个月的刑期,最快可以在下个月获释。

马来西亚检方撤销对段氏香的谋杀指控,改为以危险武器造成伤害罪,段氏香认罪,被判刑3年4个月。

谋杀罪在马来西亚是唯一死刑,法官改判伤害罪,让段氏香如释重负,她步出法庭时露出笑容,不断用英文表达感谢。

辩护律师表示,段氏香已经被囚禁两年多,由于行为良好,可以扣减三分一刑期,预期五月初可以获释。

段氏香的父亲感谢律师。

段氏香的父亲DAON VAN THANH:“希望我的女儿可以一个月后获释,我想对所有的律师表达真诚的感谢。”

2017年2月,金正男在吉隆坡机场,被段氏香和印尼籍女子席蒂艾沙用VX神经毒剂抹在脸上,不治身亡。

两名女子均否认谋杀,宣称是在参加电视实境秀的恶作剧,对这场暗杀行动完全不知情。

四名涉案的朝鲜男子在案发后离开马来西亚,返回朝鲜。

段氏香的律师表示,必须将四人绳之以法。

律师HISYAM TEH POH TEIK:“真正的刺客实际上是四个朝鲜人。我们必须强调他们必须被绳之以法。”

上个月,马来西亚检方已撤销了席蒂艾沙的谋杀指控。

新唐人记者李梅、张琪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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