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中共引渡 國際人權組織推出法律援助資源站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4年02月15日訊】為阻止中共以「引渡」之名把異議人士遣返回中國大陸,國際人權組織「保護衛士」推出「阻止向中國引渡信息和援助中心」,為在海外遭到中共當局跨國鎮壓的群體提供法律援助。

2月13日,總部位於西班牙的國際人權組織「保護衛士」(Safeguard Defenders)推出了「制止引渡至中國援助中心」。保護衛士說,這是一個一站式資源站,用於對中國引渡進行反制。

在援助中心網站,保護衛士說,本信息和援助中心主要針對處理引渡案件的法律從業人員,也為尋求庇護的個人、政策制定者、媒體專業人士以及任何希望更好地了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引渡合作對國家安全、人權、法治和國際法的影響的人提供信息。

但是,保護衛士表示,人權捍衛組織沒有也不會直接代表任何個人處理任何引渡案件。

在保護衛士援助中心網站上,有「概述:應對向中國引渡的問題」「中國的刑事司法制度」「聯合國、國家和其他主體的報告」「國際法、國際條約和引渡法」「司法先例(各國各級法院做出的引渡裁決)」和「中國的法外遣返」等內容;另外還有為尋求庇護者、決策者和媒體提供的相關資源。

援助中心網站表示,任何與中國(中共)簽署「雙邊引渡條約」的國家,是對中共嚴重、公然、大規模侵犯人權行為的「獎賞」,是支持中共在世界各地擴大其跨國鎮壓。那些簽署國不僅成為中共限制個人基本自由、任意拘留和違反不可克減的不驅回原則的幫凶,還可能會進一步使本國國民面臨人質外交的風險,因為中共往往會以牙還牙,要求「交還北京或香港通緝的個人」。

根據《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和《聯合國難民公約》規定,絕對禁止遣返,「當有充分理由相信某人回國後將面臨不可挽回的傷害,包括迫害、酷刑、虐待或其他嚴重侵犯人權的行為 」時,不得將此人引渡至該國。

區域人權文書,如《歐洲人權公約》,以及許多雙邊或多邊引渡文書中也有類似的不遣返承諾。

援助中心網站說,中國缺乏獨立的司法機構,中共對社會方方面面絕對控制,中國是一個獨裁國家。考慮到中國刑事司法系統問題重重,且自2010年代中期以來明顯惡化。根據這些國際法律規定,無論出於何種(政治或地緣政治)原因,都應駁回中共的引渡請求。

援助中心網站指出,雙邊引渡條約被中共宣傳為「國際社會對中國法治體系信任的體現」。此外,雙邊引渡條約還是中共在全球範圍內擴大其跨國鎮壓的關鍵因素,並向不同聲音和批評者發出明確的威脅:在中國(中共)政府面前,沒有任何地方是安全的。

中國人權律師盧思位去年年中被老撾警方引渡回中國,引起國際輿論廣泛關注。盧思位是持有合法護照及簽證進入老撾境內,並未違反任何移民法。外界認為,中共當局的引渡根本不符合國際法,具有任意性。

保護衛士強調,「如果中國(中共)想進行引渡合作,就應該改善其對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最低標準的承諾,而不是讓世界其它國家降低其標準。」

(責任編輯:李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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