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人大如兒戲 習近平等人「當選」代表公然違憲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3年03月02日訊】中共的所謂「人民代表大會」被指「橡皮圖章」。日媒查找習近平今年在江蘇省「當選」代表的依據,卻意外發現他和其他中共代表「當選」的時間違反中共《憲法》。

中共新一屆全國人大會議即將開幕。日本經濟媒體《寶石》週刊網絡版發表文章,指責中共人大代表「選舉」是一種「兒戲」。

文章說,今年1月中國各地紛紛舉行全國人大代表「選舉」,中共高級領導人紛紛「當選」,其中習近平1月19日「全票當選」江蘇省全國人大代表。然而,江蘇省跟習近平的祖籍和任職地方沒有任何關係,他五年前則是在內蒙古「當選」。

文章稱,習近平「當選」選區不斷變換的意義何在?記者沒有在中共官媒找到確切答案,但在查詢過程中發現了一個有關全國人大的更大的「兒戲」,那就是,根據中共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多年來所謂的人大代表「選舉」,包括習近平的 「當選」 都是無效的。

中共《憲法》第六十條規定,中共全國人大任期屆滿的兩個月以前,全國人大常委會必須完成下屆全國人大代表的選舉,如遇「非常情況」,需人大常委會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數通過。

中共一般都是3月初舉行全國人大全體會議。根據中共法律,上一届全國人大代表的任期也應該在3月初届滿,那麽在兩個月以前,也就是最遲在1月初,全國各地都必須完成新一屆全國人大代表的「選舉」,將「當選」名單交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審核公布,除非全國人大常委會因爲「非常情況」宣布「推遲選舉」。

《寶石》文章指出,歷年來,中國各省份多是在從元旦到中國新年這段時間內舉行所謂的「人大代表選舉」,根據中共《憲法》,這些選舉都是無效的,也就是說,這些年的全國人大會議都是違憲的。

文章說:「這種疏忽本應當是令人驚異的,但中共政府卻這樣一直裝作沒有注意到。」

文章指出,在當今中國,(從時間上看)只要極少數的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沒有違反中共《憲法》。香港的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是在12月舉行,符合規定。

實際上,與「人大代表制度」類似,中共的所謂《憲法》也被指一場兒戲。

和《寶石》一樣,新唐人記者也沒有找到習近平等中共高層領導人不斷更換「當選選區」的依據。

中共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全文六十條,卻對人大代表候選人的資格沒有明確規定,比如是否擁有該選區的戶籍、是否在該選區居住或工作等,甚至沒有提到候選人的國籍。

不過,該項「法律」第五十七條提到:「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在任期內調離或者遷出本行政區域的,其代表資格自行終止,缺額另行補選。」

但北京的高層領導人「當選」全國人大代表的選區卻顯得非常「隨意」。

香港《明報》1月31日文章指,習近平上台之初,是在他地方任職最後一站上海「當選」全國人大代表。後來中共高層領導人開始刻意避開自己的故鄉籍貫或工作成長地,「當選」地似乎隨機選擇。本次習近平選擇江蘇,則另有深意。

文章說,江蘇是江澤民的老家,習近平上台後在江蘇官場掀起了一場腥風血雨的清洗運動,江蘇頓成「政治窪地」。如今曾主政江蘇的李強進入中南海,多名江蘇官員升遷進京,江蘇有望「洗底」重新變回政治高地。

(記者周歸航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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