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馬官員】上海原奉賢公安分局長唐麗娜被判12年 曾迫害法輪功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2年11月05日訊】近日,中共官媒通報,上海市公安局奉賢分局前黨委書記、局長唐麗娜,以受賄罪判刑12年。據明慧網報導,她曾參與迫害當地的法輪功學員,受到海外國際組織的追查。

通報稱,2007年到2021年唐麗娜擔任上海市公安局楊浦分局政治委員、奉賢區副區長、公安局奉賢分局黨委書記、局長等職務期間,爲他人謀利,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2401萬餘元,構成受賄罪。唐麗娜被判刑12年,罰金人民幣200萬元。

另據明慧網報導,「唐麗娜參與了對上海地區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她任職期間,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判刑。」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發出通告,追查唐麗娜的相關責任。

新唐人電視台記者易文、姜迪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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