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陷8年冤獄遭酷刑 吉林法輪功學員金敏又遭冤判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2年05月02日訊】吉林省法輪功學員金敏,因信仰被警察綁架,並被秘密非法判刑6年,金敏及家屬上訴到吉林市中級法院。2022年3月,吉林市中級法院沒經開庭,即維持原判。之前金敏曾遭冤獄8年,期間遭警察電擊酷刑

據明慧網報導,金敏女士,今年55歲,原在吉林省通化市鋼鐵公司工作。她多次遭中共綁架、非法關押,曾3次被非法勞教、1次被非法判刑、非法關押8年。加上這次非法判刑6年,累計14年。

2000年,金敏進京和平請願遭綁架,後被非法判勞教1年,非法關押在吉林省女子勞教所迫害;因她拒絕放棄修煉,又被勞教所加期1年。

在吉林省女子勞教所,金敏經常遭警察毒打,被警察用電棍電擊得滿臉、脖子都是水泡,後來警察怕惡行被暴露,就往她臀部和大腿內側電。

金敏還多次被關小號迫害,有一次警察將她綁在小號的鐵床上,綁成大字形,一綁就是18天,期間還把鐵床噴上水,用電棍電。她被鬆綁時,已經不會走路。

2002年3月5日長春有線電視插播事件中,中共吉林省政府瘋狂綁架法輪功學員,金敏被通化市二道江區派出所警察綁架,劫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2年。

在黑嘴子女子勞教所四大隊一小隊,金敏因向關押在一起的犯人講法輪功好,被警察張曉輝一頓暴打,金敏臉被打腫、劃破,慘不忍睹。

2004年7月,金敏和她大姐金國蘭、二姐金國琴,在講法輪功真相時被警察綁架,金敏被非法勞教3年,大姐金國蘭、二姐金國琴各被非法勞教1年。

2016年8月,金敏再次被警察綁架,之後被非法判刑1年,被劫入吉林省女子監獄迫害。

2020年9月11日,金敏在吉林市永吉縣雙河鎮給出租車司機講法輪功真相,再被警察綁架,後被秘密非法判刑6年。

明慧網原文:曾被勞教判刑共八年 吉林金敏又遭冤刑六年

(文字整理:張莉/責任編輯:林清)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