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港支聯會副主席籲六四集會 遭重判15個月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2年01月05日訊】香港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去年因發表文章呼籲市民參加六四集會,被法庭裁定「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重判入獄15個月。

鄒幸彤上月還因被控「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被判監一年,兩案刑期有5個月同期執行,鄒幸彤因此要入獄一年10個月。

綜合媒體報導,香港當局去年以中共病毒疫情為由,反對支聯會舉行維園六四燭光晚會。鄒幸彤去年在網上發表文章表示,會以個人名義到場,後遭警方以「涉嫌宣傳未經批准集結」為由拘捕。

鄒幸彤案1月4日開庭,裁判官陳慧敏指鄒幸彤在推特和報章發表的文章,是向公眾作出鼓勵、說服、提議和施壓,且內容互相配合,產生累積效應,加強煽惑的效果。

鄒幸彤否認控罪,指判決向公眾傳達「燭光有罪」訊息,她認為在公眾平台討論六四的空間將會完全消失,又引述六四死難者家屬,指他們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她說,香港在過去兩年已經禁止紀念「六四事件」的集會,六四事件已經由公認良知底線,變為公認危險底線,相關的紀念物品包括分別放置在香港大學和香港中文大學的國殤之柱民主女神像被移走。

鄒幸彤批評法庭這次判決是在參與洗刷歷史,禁錮文字的鎖鏈,「文字獄」的風氣亦不會因本案完結。

鄒幸彤今年36歲,身為律師,多次在法庭聽證會上代表自己,並經常在被告席上譴責控方。

她去年在社交網站說:「政府能禁止一個場地裡的聚集,不能禁止香港每個角落亮起燭光。愈是想刻意撲滅,燭光只會愈燒愈廣,並終將成為焚毀專政的烈焰。而我們這刻要做的,就是儘我們每人的一分力,在嚴寒中守住這燭光,守住我們良知的底線,守住我們僅餘的自由。」

(記者劉明煥報導/責任編輯: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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