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陳奕迅解約adidas 恐賠2.2億違約金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1年03月29日訊】中國遭質疑以不人道方式強迫新疆維吾爾人生產棉花,世界各知名時尚品牌H&M、Nike、Adidas等皆發聲拒用新疆「血棉花」,引起中共小粉紅出征抵制並怒懟,甚至有超過50位的藝人為展現「愛國心」,發文宣布與原本代言的品牌切割,其中從2011年開始與adidas(愛迪達)合作的港星陳奕迅(Eason),也單方面的在微博宣布與adidas切割,外傳身為該品牌全球形象代言人的陳奕迅,後續恐面臨6000萬港幣(約2.2億元台幣)的天價違約金賠償。

據了解,港星陳奕迅是從2011年開始與adidas合作,成為該品牌全球形象代言人,未料近日因「新疆棉」風波的影響,陳奕迅在微博上發文,以「堅決抵制任何污名化中國的行為」,單方面宣布與合作超過十年的adidas(愛迪達)終止一切合作。

先前曾有律師指出,明星可以根據中國《民法典》中第一百三十二条 「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解約,且不必承擔賠償責任,因此大批中國、香港藝人便以「抹黑國家」為理由,用以當為「護身符」,紛紛發文單方面與品牌解約,似乎是完全無後顧之憂。

有不少網友,對於此番藝人單方面與品牌的解約潮,是否會涉及違約金與賠償的問題充滿了疑問?

有中國媒體引述知名藝人經理人的說法表示,「自2019年Versace、Coach等國際品牌因未在中國地圖上標註台灣而引發爭議後,在中國藝人涉及與國際品牌的合同中,就加入了必須要尊重中國歷史、文化,不干預政治的條款。若一旦發生有關事故,藝人是可以單方面解約,不用賠償。但若藝人牽涉嫖娼、吸毒等醜聞,品牌方也可單方面解約。」

然而,這種說法真的對嗎?

今日有港媒報導指:陳奕迅與adidas的合約是「全球代言人」,並非一般藝人的「中國代言人」,合約內容恐涉及不同的條款,因此,陳奕迅因新疆棉風波而單方面與adidas 終止合約一事,恐需面對高達6000萬港元(約2.2億元台幣)的違約金賠償。

新疆棉風暴延燒,代言藝人忙「表態」張鈞甯、彭于晏、 歐陽娜娜、陳奕迅也參戰其中。(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新唐人合成)

台灣律師改編陳奕迅知名歌曲《十年》

台灣知名律師呂秋遠也在臉書上發聲表示,「其實,不論是張鈞甯、彭于晏、許光漢,大部分的藝人應該對於政治毫無知覺,對他們來說,政治就是最好不要觸碰的議題,他們不會想懂,也不認為很重要。不用因為這個藝人『看起來』很有sense,就自己覺得她應該懂人權或政治,戲裡的形象,對於賺錢很重要,但是不代表她的日常與腦袋就是如此。許多藝人也不是支持極權,而是他們不知道也不關心,什麼是極權。所以,不需要對這些人失望,因為他們的經紀公司只是在中國的要求下,做出選擇而已,對那些人本來就不該有期望,何來失望?」

呂秋遠還說,「這些藝人,並不是餓到沒有飯吃,只能仰賴中國市場,除了中國,台灣、其他的華人社會,乃至於全世界,難道都沒有他們立足的表演地區嗎?非得要踩著維吾爾族人的悲劇往前進?Nike、Adidas、H&M、Uniqlo在中國的利益如此龐大,卻能拒絕採用維吾爾族人被強迫勞動而種植的新疆棉花,那麼這些人沒有了中國市場,究竟會怎樣?經紀公司為何要急著與這些品牌切割效忠中國?確實要對抗一個全世界第二大的經濟體很困難,可是當這些迫害人權的行為,就在我們隔壁,台灣人又時時刻刻都遭受到中國打壓與威脅,身為台灣人,又如何能與這樣的邪惡政權沆瀣一氣?」

呂秋遠認為,「不團結起來,就會讓壞人得逞,因為壞人可以對我們各個擊破,所以,我不能接受只有賺錢是重要的,但對於旁人的地獄可以視若無睹。關於這些,歷史終究會留下記錄。」

呂律師更改編陳奕迅知名歌曲《十年》:

「如果維吾爾族沒有顫抖,我不會發現,我難受。怎麼說出口,也不過是滅口。

如果對於自由沒有要求,去勞動就像旅遊,成千上萬個營口,總有新疆人會先走。

人權既然不能拯救,何不在賺錢的時候,一邊享受,一邊淚流?

十年之前,我不認識你,你不屬於我,你跟我不一樣,陪在很多人民幣左右,走過漸漸染血的街頭。

十年之後,中國是朋友,還可以問候,只是那種溫柔,再也找不到擁抱的理由,藝人最後難免淪為粉紅。

直到聽你歌頌中國很久,才明白我的眼淚,不是為你而流,也為別人而流。」

Free Cotton、Free Uyghur。

(轉自看中國/責任編輯: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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