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產主義黑皮書》:中古帝國的動盪與和平

《共產主義黑皮書》第四部分 亞洲的共產主義:在再教育與大屠殺之間(66) 作者:讓-路易斯‧馬格林(Jean-Louis Margolin) 譯者:言純均

毛澤東在其一生中權勢熏天,以至常被稱為「紅色皇帝」(Red Emperor)。鑒於現在已知的其不可預測的性格、凶殘的唯我主義、所犯的報復性謀殺,以及至死方休的放蕩生活,很容易將他比作古代中國(Middle Kingdom)的暴君。然而,他建立的整個暴力體制,遠遠超過了我們在中國可能發現的任何民族的暴力傳統。

與大多數其它國家一樣,中國也有過大量流血的時期。它通常發生在宗教緊張或不可調和的意識形態衝突的背景之下。中國兩大傳統──儒家和道家的區別,與其說是理論上的差異,不如說是關注點之間的分歧:孔子(Confucius)聚焦於社會和理性,道家偉大的創始人老子(Lao Tsu)則注重行為的個體性、直覺性和非理性方面。中國人通常在某種程度上對這兩種傳統兼收並蓄。有時在危機時刻,道家會在一無所有者和失意者(the lost)中占上風,對儒家思想的堡壘──受教育者和國家發動大規模攻擊。幾個世紀以來,有眾多起義受到信奉末日說和救世主的教派(apocalyptic, messianic sects)的啟發,其中包括184年的黃巾起義(Yellow Turbans)、515年打著「彌勒佛」旗幟的法慶起義、1120年方臘的摩尼教(Manichean)起義、1351年的白蓮教(White Lotus)起義、1813年的八卦教(Eight Trigrams)起義。這些運動的信息往往非常相似,融合了道教和流行的佛教,並經常使用未來佛即彌勒佛(Maitreya)的形象,認為在舊世界的普遍大災難中,他將光明現身,進行救贖。信徒──被選擇的極少數人,必須幫助促成拯救預言的實現。所有群體的聯繫都必須打破,即使是和自己的家人。根據515年的魏朝編年史,「父親、兒子和兄弟彼此不相認。」

在中國,大多數道德規範是基於對家庭責任(familial obligations)的尊重。一旦這些被打破,什麼都可能發生。宗派替代家庭,摧毀了個體觀念。其餘人類被判來世下地獄,以及在這個世界上暴死。有時,與402年一樣,官員被砍成碎片,如果他們的妻子和孩子拒絕吃他們,那麼自己就被肢解。1120年的大屠殺顯然涉及數百萬人。所有的價值觀都可以顛倒過來:據1130年的一份公告稱,殺戮成為一種慈悲行為,傳遞著精神。盜竊可達到平等的目的,自殺是令人羨慕的幸福;死得越慘,回報就越大。據19世紀的一篇文章稱,「通過緩慢切片而死,將確保人穿著深紅色長袍進入[天堂]。」從某些觀點來看,很難不對這些千年的殘酷與本世紀的亞洲革命進行比較。這無助於解釋後者的一些特徵,但確實有助於解釋為何它們有時會取得勝利,以及為何伴隨它們的暴力最初可以顯得很普通和正常。

儘管如此,社會保障仍然極其強大,這個事實可解釋為何社會只是罕見地動盪。中世紀和啟蒙運動的歐洲訪客總是被舊帝國盛行的巨大和平所震撼。儒家思想──在農村教授的官方教義,使仁愛成為君主的主要美德,並讓國家以家庭為效仿對象。沒有任何不合時宜的風險,人們可以在這裡談論人道主義原則。這些原則自古以來就穩定著人類的生活。對於成為近21個世紀帝國統治基本參照標準的思想家,看看他們的工作,我們可以挑出中國哲學家墨子(約公元前479~381)。他如此譴責侵略戰爭:「如果一起簡單的殺人案被認為是犯罪,而對另一個國家襲擊的多起殺人案被認為是一種善行,那麼我們可以稱之為是對善與惡的合理區分嗎?」孫子(Sun Tzu)在其著名的專著《孫子兵法》(The Art of War,寫於約公元前500年)中指出,「戰爭就像火;不放下武器的人,將會死於他們的武器。」人們應該儘可能迅速、有效地為經濟原因而戰:「沒有任何長期戰爭有益於任何國家:百戰百勝簡直是荒謬。 任何擅長擊敗敵人的人,都在敵人的威脅變成現實之前贏得勝利。」保存實力至關重要,但也不應讓自己完全殲滅敵人:「 俘虜敵人遠比消滅他要好:不要鼓勵謀殺。」這也許與其說是出於一項道德原則,不如說是出於投機考量:「屠殺和暴行引發仇恨,給敵人以絕望的力量,可能使他得以扭轉局面,使之對他有利。無論如何,對於勝利者來說,最佳政策是完好無損地占領一個國家:只有在找不到其它選項的情況下,才應該摧毀它。」

這就是中國這一偉大傳統的典型推理,正如儒家思想首先闡明的:道德原則不是源於某種超驗主義觀點,而是源於一種社會諧和的實用主義觀點。這無疑是其有效性的原因之一。與孔子和孫子同時代的立法者所開發的一種不同的「實用主義」方法,暗示國家必須通過恐嚇社會來證實其無所不能。這種方法的根本性失敗立即顯現出來,甚至是公元前3世紀它在短暫秦朝的全盛時期。儘管從一個統治時期到下一個統治時期存在巨大差異,但這樣的專斷統治變得越來越不尋常,特別是在北宋(960年至1127年)之後。對於行為不端的官員,最常見的懲罰是徒步流放,這並不排除赦免和返回的可能性。654年,唐朝制定了一部極其人道的刑法典,其中既考慮了個人的意圖,又考慮了他們顯示出的任何懺悔,並廢除了萬一發生叛亂時家庭責任的觀念。那些導致死刑的程序變得十分漫長而複雜,一些較為恐怖的懲罰被徹底廢除,且還建立了一項上訴程序。

如此以來,國家暴力就相當受限和受控制。中國歷史學家一直對中國第一位皇帝秦始皇(公元前221年至公元前210)的行為感到震驚。這位皇帝被毛澤東明確地視為楷模。隨著漢朝的到來(公元前206年至公元220年),儒家思想再度脫穎而出,帝國再也沒有經歷過如此嚴苛的暴政或如此血腥的屠殺。法律是嚴格的,司法是嚴厲的,但除了叛亂和外敵入侵(令人遺憾的是兩者很頻繁)時期之外,人們在那裡的生活比在古代世界多數其它國家,或中世紀和現代的歐洲都要安全。

無可否認,即使在12世紀和平宋朝的統治下,也有約300項犯罪被處以死刑,但原則上每起判決都必須由皇帝親自審查和會簽。戰爭經常拖延,直到數十萬人喪生;在隨後的流行病、饑荒、交通系統中斷和黃河洪水氾濫中,死亡人數不可避免地上升。太平天國起義以及對它的鎮壓導致2,000萬至一億人死亡,造成中國人口從1850年的4.1億下降至1873年的3.5億。但只有一小部分死者,可能約有100萬人,可以被視為是與叛亂有關,被故意殺死。無論如何,這是一段 異常動盪的時期,其顯著標誌有規模巨大的叛亂、西方帝國主義者再三的襲擊,以及生活在赤貧狀態下的人口日益增長的絕望。正是在這種背景下,在共產黨革命者之前的兩代、三代或四代人長大了。這使他們習慣了中國歷史上前所未有的、一定程度的暴力和社會解體。

即使在本世紀上半葉,無論是在規模上,還是在性質上,都無任何預警表明毛澤東主義會引發的後果。確實,1911年那場相對缺乏戲劇性的革命之後,接踵而來的是死亡人數在16年中不斷增加,而後國民黨政權強制實現了部分穩定。在南京──一個革命的溫床,從1913年7月至1914年7月,獨裁者袁世凱下令處決了數千人。1925年6月,廣州警方殺害了參加一場工人示威的52人。1926年5月,47名學生在北京一次和平的反日示威中被殺。1927年4月和5月,數千名共產黨人先後在上海和東部其它大城市,被新政權首腦蔣介石與當地幫會的聯盟所處決。《人類的命運》(The Human Condition)一書中,安德烈.馬爾羅(André Malraux)回憶了在機車鍋爐中進行的一些處決的殘暴性。相較於1934年至1935年長征中發生的殺戮,國民黨人與共產黨人的首場內戰似乎並未涉及任何更大規模的屠殺。儘管如此,日本人的確在1937至1945年其占領的中國廣大地區內犯下了數千起暴行。

比很多這些事件更為致命的,是發生於1900年、1920至1921年,以及1928至1930年的饑荒。這些饑荒衝擊了更易受乾旱侵襲的地區——該國北部和西北部。第二場饑荒導致50萬人喪生;第三場導致200萬至300萬人喪生。儘管第二場因內戰導致的交通系統中斷而雪上加霜,但是很難說這是一種蓄意造成的結果,不應被稱為屠殺。對於河南,也不能這樣說。1942年至1943年,那裡有200萬至300萬人(占人口的5%)死於飢餓,還有許多人吃人的案例被記錄下來。儘管收成是災難性的,但重慶的中央政府拒絕減稅。實際上,政府從大批農民手中搶占了他們生產的所有產品。鄰近前線是另一個因素。農民被徵召入伍,以協助軍事行動,例如挖掘一條長達500公里的反坦克戰壕——它在實踐中證明是無用的。這是對大躍進等其它重大判斷失誤的預演,儘管在這種情況下,戰爭可能會被視為提供了一個藉口。農民們的怨恨極大。

總的來說,最多且最凶殘的暴行悄然發生了,幾乎未留下什麼痕跡。這些經常涉及窮人鬥窮人,在中國村莊的汪洋大海中遠離主要中心。無數強盜逍遙法外地遊蕩,有時結成有組織的團夥,進行掠奪、搶劫、敲詐勒索和綁架。他們殺死任何進行抵抗或贖金未及時交付的人。當他們被抓獲時,全村都會參與對他們的處決。對農民來說,士兵有時比他們理應要打擊的土匪還要惡劣。1932年,來自福建的一份請願書要求撤銷一切法治力量,「這樣我們就只有土匪要打了。」1931年在同一省份,憤怒的農民消滅了一群2,500人的士兵中的大多數。他們掠奪和強姦了當地民眾。1926年,在幫會組織紅槍會(Red Lances)的掩護下,湖南以西的一群農民據說殺死了5萬名效力於一名當地軍閥的「士兵土匪」。1944年日本人在同一地區發起攻勢時,當地人記起了早前凶惡的部隊,就窮追他們並活埋了一些人。然而,這些中國士兵與處決他們的人無異。據美國將軍魏德邁(Wedemeyer)說,他們只不過是農民,是不幸和受恐嚇的徵兵受害者。如同洪水或饑荒,徵兵襲擊了村莊,令更多的人受害。

諸多其它的反抗,通常不那麼具有暴力性,聚焦於政府的各種苛政:對土地、鴉片、酒精和牲畜徵稅;強制徵兵;政府貸款;不公平的判決。最嚴重的暴力往往涉及農民與農民之間的對抗。村與村之間發生了野蠻的戰爭。幫派和幫會蹂躪了農村,並出於對要求替己報仇的被害祖先的崇拜,製造了無法撲滅的仇恨。例如,1928年9月,江蘇省的小刀會(Little Swords)屠殺了200名大刀會(Big Swords)成員,並燒燬了6個村莊。廣東省東部黑旗村與紅旗村之間的暴力性敵視,可追溯至19世紀晚期。在同一地區的普寧縣,林姓家族追捕並殺死了任何姓何(Ho)的人,包括經常被活活燒死的麻風病人,以及眾多的基督徒。此類鬥爭既非政治性的,又非社會性的;它們只是當地幫派不擇手段地搶占有利地位而已。對手往往是移民,或者只是生活在河對岸的人。(待續)

(編者按:《共產主義黑皮書》依據原始檔案資料,系統地詳述了共產主義在世界各地製造的「罪行、恐怖和鎮壓」。本書1997年在法國首度出版後,震撼歐美,被譽為是對「一個世紀以來共產主義專制的真正里程碑式的總結」。大紀元和博大出版社獲得本書原著出版方簽約授權,翻譯和發行中文全譯本。大紀元網站率先連載,以饗讀者。文章標題為編者所加。)

(轉自大紀元/責任編輯:王馨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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