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點追蹤】香港設黑牢?國安法實施細則爆光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0年06月24日訊】大家好,歡迎關注熱點追蹤,我是尉然。

今天節目的主要內容有:「港版國安法」是「太上法」?設黑牢無限期關押「國安法疑犯」,或判刑3到10年;「太上法」一出,香港再無司法獨立。

設黑牢關押「國安犯」 或判刑3到10年

在6月20日晚上,北京公布了「港版國安法」的實施草案。這個草案最主要的內容是北京將在香港設立兩大國安機構,一是「香港國安委」,二是「駐港國安公署」。

日前,有消息爆出香港將設立特殊扣留設施調查「國安法疑犯」、違法最高可囚10年、少數案件會引渡到大陸審理等。

22日,香港親北京的《南華早報》發表獨家報導,引述接近中共中央政府的幾名消息人士稱,「港版國安法」一旦在香港實施,港府擬設置特定的扣留中心,以審訊和調查涉及「國安案件」的嫌疑人,而非把被捕人關押在警局。

報導中沒有提及扣留設施的地點、規模和數量。消息還說,在中共當局認為適當的情況下,在將案件移交給指定的法院之前,將對這些對象拘留一段時間。目前不確定,新的扣留中心是由香港警方管理,還是由中共駐港國安公署負責。

而關押疑犯的時間,可能會長於現行法例規定的48小時,而在正式檢控及庭審前,疑犯或可能會一直被扣留。

大約十天前,香港大律師公會還曾發表聲明強調,《國安法》下的檢控應嚴格按照香港刑事程序,被捕人士在任何情況下應於48小時內獲釋,或由法庭決定延長拘留。

當時律政司長鄭若驊還不點名地回應稱,要求全國性法律的「港版國安法」條文按照《普通法》來行文,是「不切實際」的。

而《南華早報》目前披露出的消息,似乎印證了香港法律界的憂慮或已成真。

此前,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公法講座教授陳文敏,曾以大陸維權律師王全璋舉例說,王全璋被控觸犯國家安全罪後,被囚禁3年多沒有審訊,沒有律師,不能見家人,連囚禁地點也不知。

事實上,在中國大陸,中共的國安機構可以隨意關押任何嫌疑人員,而對涉及所謂國家安全的異見人士、維權律師、信仰團體人員等,常常不出具任何抓捕或關押手續就進行祕密關押,而且不通知家人,也不允許律師介入。如果需要一個關押的借口,中共國安常常會以所謂的「監視居住」為名,對中共當局想打擊的對像隨意關押在小黑屋半年、一年,或是更長時間,這些關押地點有可能是所謂的「法治培訓中心」,也可能是某個招待所,也可能是特定的祕密關押地點。

在當地時間的22日,參與審議「港版國安法」的中共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在接受《有線新聞》訪問時透露,「港版國安法」草案中的罰則是監禁3至10年,量刑起點和最高點均屬偏低。

反觀中國內地《國安法》最高可判終身監禁,看來草案的量刑已是「北京開恩」了。但一旦草案實施,估計量刑年限也會漸次升高的。

消息人士又稱,港府可能設置的這些扣留中心,運作方式將類似英國殖民時期,俗稱「白屋」(white house)的香港警務處「政治部」拘留所「域多利道扣押中心」(Victoria Road Detention Centre)。

《蘋果日報》報導,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塗謹申說,港府重設白屋是想迫害香港的年輕人和爭取民主自由的香港人。他說,這種英殖時代的「白屋」重現,也意味著「北京希望以專制獨裁、違反人權和不人道的手法處理問題」。

有海外中文媒體日前引述消息說,深圳市鹽田看守所已經清空,準備關押在香港抓捕的抗爭者,雖然消息仍待證實,但在去年8月,英國駐港使館前雇員鄭文傑曾被關押深圳,獲釋後也曾披露出有香港抗爭者在深圳關押的消息。對於「港版國安法」公布的草案內容,目前大陸官媒評論說,明顯比預期的溫和,但海外有評論表示,草案內容的嚴厲程度超出外界預期,並提醒港人,「港版國安法」是鑲著鋼牙的老虎。

草案中兩大國安機構的職能

我們再來看看草案中提到的兩大國安機構,「香港國安委」和「國安總署」。

先來看「香港國安委」,「國安委」委員會主席由香港行政長官擔任,成員包括政務司、財政司、律政司各位司長,以及保安局局長、警務處處長等一班港府行政人馬,這樣看,「香港國安委」和香港政府等於是「一套人馬,兩塊牌子」。但是,這個港府人馬的「國安委」裡面,將會設立一個國家安全事務顧問,這個顧問是由北京政府指派,是中國大陸的人,這個人會對國安事務提出具體意見。而且這個「國安委」因為和港府是一套人馬,兩塊牌子,所以在推行「二十三條」上可以說更方便了。草案中也說了,設立了「港版國安法」,還是要推「二十三條」的。

而另一個機構「國安公署」:國安公署的職能,在分析研判香港國安形勢、收集情報之前,還有部分執法功能。就是可以辦理國安犯罪案件,對「特定情形」的「極少數案件」具有管轄權,其權力和地位不受香港法律的約束。這個國安公署隸屬北京,但對「香港國安委」具有監督、指導的權力,也就是管著港府人馬的「國安委」。大陸媒體推測,國安公署的負責人很可能也會在國安委中擔任顧問職位。

對於草案內容,中共黨媒《環球時報》稱,「充分體現出中央最大程度信任和依靠特區政府,最大程度保障香港人權法治,最大程度兼顧香港普通法系特點,最大限度保證法律有效實施。」

但海外媒體有評論認為,這些條款內容,無可爭議地暴露出北京對「港版國安法」從重從嚴的意圖,以及北京對香港的高度不信任。

《德國之聲》一篇評論文章說,北京推出「港版國安法」本身,即表明北京不只不信任香港,不信任香港的法官隊伍,也不信任自己一手挑選的港府。

毫無疑問,北京從來就不放心「一國兩制」下的香港。與金融利益相比,北京更擔心香港的民主自由會動搖到中共的政權安全。那北京的不信任,體現在哪裡呢?

一、設置兩個國安機構,讓駐港國安公署監督、指導全套港府人馬的國安委,這擺明了是要防止港府的國安隊伍不聽北京的指令。

二、在國安委裡,直接派駐一個聽命於北京的國安顧問來監督工作,這個顧問表面看是顧問角色,實際上像是內地的政法委書記、或是中共黨委書記,是國安委的「太上皇」;對於這一點,6月21日,中共政法委微信公眾號也毫不客氣地發文解釋說,「也就是說,特區搞不明白的事情,中央政府派來的顧問會及時「支招」。」

三、讓香港特首指定法官審理國安案件,這將打破香港長期實行的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決定審理法官的做法和傳統,北京可以把不遵從北京旨意的法官尤其是外籍法官排除在外,這種行政對司法的干預,將嚴重破壞香港最寶貴的法治和司法獨立。

四、賦予駐港國安公署辦案的權力,國安公署和有關機構可以直接接管「特定情形」的「極少數案件」,這樣一來,北京可以鎖定抓捕反對人士。

對於「港版國安法」草案,香港知名專欄作家陶傑認為,這更像是一個「太上法」。他說,一旦《國安法》與香港本地法律有抵觸,就要以《國安法》為準。這個《國安法》比《送中法》還要厲害,《送中法》沒有這種淩駕性。

他說,去年的《送中法》已經引起港人非常大的反彈,兩百萬人遊行,外國商會、領事館一致反對,而這個《國安法》什麼都不交代,詞匯這麼空泛,香港人怎麼會接受呢?

儘管中共目前內外交困,但在實施「港版國安法」上,中共卻表現的態度堅決。對中共來說,開放的香港,是大陸人觀察世界的一個最近的窗口,這個窗口一定要堵上,北京才會感到安全。

目前的消息是,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將在本月底的28日到30日在北京再次舉行。外界認為這次會議安排在7月1日香港主權回歸紀念日前,很可能會審議通過「港版國安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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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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