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草案公布:設國安公署直接「辦案」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0年06月21日訊】6月20日,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本月會議閉幕,新華社公布了會議審議的「港版國安法」草案主要內容,其中包括在香港設立國安公署,直接參與「辦理」國安案件,以及港首可指定法官審案等,顯示香港司法權將進一步遭侵蝕。

「港版國安法」草案稱,駐港國安公署的職責包括有關國安的情報、協調、監督、研判局勢等,同時也包括「依法辦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

雖然草案宣稱「公署和國家有關機關」只對「特定的極少數」國安案件行使「管轄權」,但中共向來以擅長文字遊戲和不遵守承諾著稱,外界擔憂國安公署一旦有權直接「辦理」國安案件,會有更多港人和大陸異見人士一樣,其合法權益甚至生命將失去保障。

草案稱,國安公署在香港「履行職責」時,需要同時遵守「全國性法律」和香港法律。但草案沒有說明,當「全國性法律」和香港法律發生衝突時,以哪一方為準。

另外,草案還「建議」香港行政長官應當從現任或者符合資格的前任裁判官、區域法院法官、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上訴法庭法官以及終審法院法官中指定若干名法官,也可以從暫委或者特委法官中指定法官,負責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

港首可指定法官處理國安案件,就可能在很大程度上左右判決結果。

除了國安公署可直接「辦案」外,草案還授權香港警方在處理國安案件時,可採取超越一般執法權限的、《港區國安法》額外規定的「有關職權和措施」。

除此之外,新推出的草案,還將此前草案中「犯罪行為」之一的「外國勢力干預香港特區事務」,改為「勾結外國勢力」,意即將打擊對象從外國人改為香港本地人。

港媒分析,所謂「勾結外國勢力」可能包括遊說外國政府和向國際社會求援等等。外界擔憂,屢次外訪求援的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和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可能成為中共秋後算帳的對象。

20日早,中共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在會議後表示,這次會議只是初審「港版國安法」草案,下次會期未定。

(記者鐘鼓笙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明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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