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女模命案 檢:程嫌無教化可能 求處極刑

【新唐人2017年06月21日訊】台灣南港陳姓女網模命案,檢方20日將涉案的程宇依殺人等罪起訴,並建請法院判處極刑(死刑),而一度曾為嫌疑人梁姓女友則獲不起訴。陳姓女模父母晚間表示,程男死有餘辜,梁女雖不起訴但也是命案推手。

嫌犯程男設局性侵誘殺陳姓女網模案,案發至今超過三個月,經士林地檢署抽絲剝繭後認定,程男分飾女友梁思惠和陳女兩個角色,混淆檢警追查,落網還故意緊咬梁思惠指使他殺人,並製造假證據,欲害梁女。

20日依強姦殺人、強盜、偽造文書、詐欺取財等罪嫌起訴程男,並認無教化可能,須與社會永久隔離,求處最重之刑(極刑)。梁思惠則獲不起訴處分。


南港女模命案,檢方20日將涉案的程姓男子依殺人等罪起訴,一度為嫌疑人的程男的梁姓女友則獲不起訴。女模父母(戴口罩者)晚間表示,程男死有餘辜,梁女雖不起訴但也是命案推手。(中央社)

性侵犯手段凶殘 女模父親:死有餘辜 梁女脫不了關係

台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依強制性交、故意殺人等5罪起訴程姓男子,並認無教化可能,須與社會永久隔離,求處最重之刑(極刑)。

陳姓女模父母親晚間在宜蘭羅東出面,針對檢方偵結,對各界的關心,表達謝意。陳父並稱,程男過去是性侵累犯,手段凶殘,遭求處極刑實在是罪有應得、死有餘辜,希望未來法官能直接判處死刑,不要再出來危害社會。

至於梁女不起訴部分,陳父表示,雖然司法講求證據,但並不代表她無罪,梁女就是這起命案的幕後推手,脫離不了關係。

他說,女兒被害前,梁女還曾與女兒有聯繫過,但梁女事後說詞反覆,且隱瞞相關事實,讓他女兒在不知情情況下,才趕赴這場死亡之約,所以才認為梁女也是整起命案的推手。

陳父說,命案發生後,梁女從未與死者家屬聯絡或道歉過;現在梁女若要道歉也太晚了,他將與律師再商討是否對梁女採取法律行動。

女模母親:判100個死刑也不夠

陳父認為,現在社會氛圍都強調加害者的人權,但他女兒在遇害時有考慮到她的人權嗎?這樣日後對其他善良的人有生活與安全上的保障嗎?希望各界好好考慮這一點。

陳女的母親則落淚說,女兒很乖巧,竟遭遇不幸,讓她相當悲傷難過,心如刀割,就算程男被判100個死刑也不夠。


士林地檢署20日偵結南港女模命案,檢方認定主嫌程宇無教化可能,建請法院量處最重之刑。(中央社)


案發過程回放

起訴指出,今年2月,程男從梁思惠處得知陳女從事外拍,程遂用自己手機登入梁女的臉書,冒充梁女向陳女介紹程男為她外拍,陳女1小時可收5000元。

3月1日中午,程男與死者在捷運後山埤站附近超商碰面,後轉往北市南港區萬象大樓,程男先藉口去「場勘」,20多分鐘後引導陳女進入萬象大樓地下一樓,掐昏陳女並性侵,陳女反抗時抓傷程的頸部。

事後,程男以陳女背包帶勒死她,並將屍體藏在隔間,並取走陳女背包內財物(包括手錶、信用卡、手機)後逃離。

為製造陳女活著的假象,程男用自己手機和梁女聊天,又用陳女手機登入她的臉書,傳訊給梁女稱「寶貝」、「你男友豪帥ㄑㄧ」;又傳訊「你男友手筆真大」、「我看他刷了六千萬買一個戒指要嚇屎(死)你」。

同時,程男還假冒陳女名義,傳訊陳女男友,包括「手機密碼幾號我忘了」、「指紋好像怪怪」,還故意模仿梁女打字習慣,傳訊「ㄋ(你)在吵窩朋友我就不理你ㄌ」給陳女家人報平安。

犯案後3小時,程男到梁女家,欲把陳女手錶及手機套送給梁女,但梁女未收。

梁女隔天要到台中辦理入學註冊,程男當晚陪梁女搭高鐵,以陳女信用卡刷付2000元高鐵票,入住台中長榮桂冠酒店,欲以刷卡方式支付住宿費用3,795元飯店時,遭鎖卡未得逞。

家人因聯繫不上陳女,頻打電話給梁女詢問,還告知她,陳女的手機定位出現在台中,程男得知後趕緊將陳女手機丟棄在飯店內員工備品間,隔天凌晨被員工發現報警,警循線逮捕程男及梁女。

程男在偵訊時,堅稱犯案時梁女在場,檢警第一時間認定梁女涉嫌重大,將兩人聲押獲准;但檢警擴大調閱監視器,及在梁母堅稱女兒當天沒出家門,檢警確認梁女被誣陷,羈押3天後放人。

(責任編輯:許惠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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