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遼寧朝陽敲詐訴江公民 律師:應控告

【新唐人2016年12月08日訊】全球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對於發動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向大陸兩高提起刑事控告,早在去年12月就已經突破20萬人。舉報人數僅亞洲地區,今年7月就已突破150萬人。不過,在這股浪潮之下,中共公檢法系統內仍然有一些阻撓「訴江」的情況。遼寧省朝陽市朝陽縣公安局,就是其中一例。除了非法綁架,還敲詐勒索錢財。律師表示,應收集證據,控告這些違法的作案人員。

據《法輪大法明慧網》12月1號報導,今年8月以來,遼寧省朝陽市朝陽縣公安局長遲曉光,下令大肆抓捕本地控告和起訴江澤民的法輪功學員,有近40人無端遭綁架關押,其中最大年齡者70多歲,很多家庭被騷擾。

據報導,執法人員除了非法綁架,還藉機向法輪功學員家屬敲詐錢財,金額從2萬、3萬到10萬不等。有的直接打電話威脅:「想讓你家人回家吧,給兩萬元錢就放人。」

旅居海外的遼寧蓋州法輪功學員遲麗華:「因為起訴江澤民這件事情,朝陽地區就是有勒索家屬,拿2萬到5萬哪,這樣就放人。像這樣在全國各地屢見不鮮,他們肆無忌憚都是這麼幹。」

大陸律師余文生:「這些事情我也有耳聞,我前一段時間在朝陽辦過涉及這些的案件,聽他們那兒的人說過,而且他們很多判刑判的非常之重,判七八年、十幾年的都有。我想可能拿這個事情發財吧。」

大陸余文生律師表示,憲法規定公民有控告的權利,江澤民在法律面前和別人一樣,沒有特殊性。

余文生律師:「而且他只是一個下臺的、過去的一個前領導人,任何人都可以控告他。只要控告屬實,就可以去控告。如果因為控告有什麼責任的話,也是江澤民本人去追究,不能以公權力去追究。」

旅美大陸法輪功學員牛女士:「因為江澤民做了很多迫害大法弟子的事情,他那邊是源頭,所以我們肯定有義務去結束它。不光是法輪功,包括法輪功的家屬,都會去起訴他,這是合理合法的。」

據報導,現在當地仍有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其中宋彩蓮已被秘密非法開庭。除了不讓找律師,不通知家屬,庭審過程中也不讓宋彩蓮說話,剝奪當事人的辯護權。而且朝陽縣公安局還將多名法輪功學員起訴到朝陽縣檢察院,預謀非法判刑。

而擔任朝陽縣公安局局長的遲曉光,此前在擔任喀左公安局副局長期間,喀左公安局也曾在2010年12月連續綁架了當地多名法輪功學員。6人被非法重判7至12年,其他人被強迫每人交5千至1萬元不等,警察還公開叫囂:給1萬的,以後不再找了,給5千的以後還得找。遲曉光去年8月被《追查國際》列入追查名單。

旅居海外的連雲港法輪功學員李雨璇:「大法弟子在裏邊很受苦,那家屬沒有辦法,可能會把錢花到別的地方,因為它不公道啊那裏邊,那是人間地獄啊!」

今年4月,大陸最高檢、公安部和財政部聯合發佈了《關於保護、獎勵職務犯罪舉報人的若干規定》,並明確了十種屬於「打擊報復」的情形。

對於阻撓「訴江」以及非法勒索錢財,余文生律師表示,這是嚴重的犯罪行為,應該追究。

余文生律師:「如果有這樣的行為的話,那他絕對是違法犯罪。應該去追究他的責任,如果有些花了錢的,應該留下證據去控告他。家屬找律師控告也行,家屬控告也可以。我覺得有證據完全可以控告,沒有證據當局也應該去取證。」

據《明慧網》披露,去年4月到6月,遼寧省綁架法輪功學員人數居全國之首,而朝陽市居遼寧省之首,朝陽縣又居全市之首。當年11月9號起20來天內,公安局內部說,朝陽市內已抓80人,全市已抓三百人。

採訪/駱亞、常春、陳漢 編輯/王子琦 後製/李智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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