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護照越來越好用 簽證便利國增至148個

【新唐人2015年8月11訊】台灣外交部昨天(當地時間10日)宣布,現在持有中華民國護照的台灣人,赴訪免(落)簽及其他簽證便利待遇的國家及地區再添6個,也就是說,持中華民國護照的台灣人,可享受簽證便利國及地區增至148個。

台灣外交部表示,自2015年8月15日起,印度(India)、卡達(Qatar)和象牙海岸(Côte d』Ivoire)對我方提供對電子簽證待遇。伊朗(Iran)、亞美尼亞(Armenia)對我方提供落地簽證。索馬利蘭(Somaliland)對我方提供免簽證優惠。

台灣外交部提醒前往上述國家或地區的民眾,應注意事項及相關規定:

印度:民眾須持效期至少6個月以上之中華民國護照前往,觀光、洽商等均可,請於啟程前至少4天上網申請電子簽證。

費用為每人60美元,單次入境,有效期自抵達印度當日起30天內有效,每年最多使用電子簽證入境印度2次。

持電子簽證的民眾可自德里(Delhi)、清奈(Chennai)、邦加羅爾(Bengaluru)、科欽(Cochin)、果阿(Goa)、海德拉巴(Hyderabad)、加爾各達(Kolkata)、孟買(Mumbai)、特里凡德朗(Trivandrum)、阿默達巴德(Ahmedabad)、阿姆利則(Amritsar)、加雅(Gaya)、齋浦爾(Jaipur)、瓦拉納西(Varanasi)、崔奇(Tirchy)、勒克瑙(Lucknow)等16個指定機場入境,出境點則可選擇任何設有移民檢查據點處(Immigration Check Posts)出境,詳細情形請上印度官方網站(https://indianvisaonline.gov.in/visa/tvoa.html)查詢。

伊朗:民眾持效期至少6個月以上的中華民國護照及回程(或下一段航線)機票,可在伊朗首都德黑蘭伊瑪目何梅尼機場(Tehran Imam Khomeini)、德黑蘭梅赫拉巴(Tehran Mehrabad)及大布里士(Tabriz)、希拉茲(Shiraz)、伊斯法罕(Esfahan)、馬須哈特(Mashhad)、奇須島(Kish Island)、葛希姆島(Gheshm Island)等地機場申辦落地簽證。

商務目的最多可單次停留14日,觀光最多可單次停留15日,簽證費80歐元(實際金額依入境目的不同略有增減)。

外交部特別提醒,護照文件上如有以色列簽證或相關註記,伊朗可以拒絕核發簽證。

亞美尼亞:民眾持效期6個月以上中華民國護照、回程機票及照片(3.5cm×4.5cm)可於亞美尼亞首都葉里溫茲瓦爾特諾茨機場(Verevan Zvartnots Airport)申辦落地簽證。

停留21天單次觀光簽證費用為3,000德拉姆(Dram)(約6美元),停留120天簽證費用為15,000德拉姆(約30美元),單次過境簽證10,000德拉姆(約20美元)。

卡達:凡持有卡達航空有效往返卡達機票,透過該公司旅遊部門Discover Qatar預訂旅館的旅客,可透由該公司網站(http://www.qatarairways.com)線上申請並獲發單次、不得延期、效期60天且停留期限30天之入境觀光簽證。

簽證申請時間:急件7個工作天。費用:簽證費120美元;普通件10個工作天,簽證費55美元。

象牙海岸:申請象國電子簽證,須於行前上網(www.snedai.ci/en)登記、上傳基本資料及繳費(效期90天之停留簽證費用73歐元,約80美元),收到象國國土管制局以電子郵件寄發之入境核可條碼後,持用該條碼及相關證明文件於抵達象國阿必尚國際機場(Abidjan International Airport)時申辦電子簽證。

索馬利蘭(地區):入境索馬利蘭至多可停留90天,並無須繳交簽證費,僅須於落地時填寫落地資訊卡,即可在入境站蓋印入境章;倘若入境後有延長停留之需要,可逕赴索馬利蘭移民當局申請。

外交部提醒:在上述國家及地區停留期間務必注意自身安全並遵守當地法令,倘有急難救助需要,請分別就近與台灣駐印度代表處(印度)及駐清奈辦事處、駐杜拜辦事處(伊朗)、駐俄羅斯代表處(亞美尼亞)、駐沙烏地阿拉伯代表處(卡達)、駐布吉納法索大使館(象牙海岸)、駐南非代表處(索馬利蘭)聯絡,或撥打旅外國人緊急服務專線+886-800-085-095。

(責任編輯:劉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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