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暫緩遞解令 重視背景調查

【新唐人2015年01月16日訊】歐巴馬總統在去年11月宣佈的移民改革行政令,不僅放寬了兒童暫緩遞解,俗稱DACA的條件,更推出新的福利。不論你是非法移民的父母,還是綠卡持有者或公民的父母,都可依照父母暫緩遞解行政令,俗稱DAPA,申請工作許可。請看記者承懿報導。

只要你的父母自2010年1月1起至今持續居住在美國,在2014年11月20日及申請暫緩遞解也就是DAPA當日人在美國,並且到2014年11月20日為止還沒有獲得合法身份,就符合基本條件。

不論你是公民,綠卡還是非法移民,也不論你多大年紀,都可幫助父母申請工作許可。

但是一定要通過背景調查,而且依照規定超過三項輕罪就沒有申請資格,但凡與警察有過任何糾紛,都要重視。

紐約法律援助處資深移民律師林秀芬:「即使你的刑事律師說沒事了,你交了罰款,這不意味你沒事了,你交了罰金或被禁令,就說明你對某事愧疚,某種程度算認罪。」

遞交資料到移民局前,要帶齊資料諮詢移民律師,而不是刑事律師。

紐約法律援助處資深移民律師林秀芬:「曾經被逮捕,或與警察有過節的記錄,一定要取得記錄和報告,讓律師權衡會不會造成麻煩或遞解。」

移民案件非常重視申請人的犯罪記錄,不要忽視小罪而陷入困境。

紐約法律援助處資深移民律師林秀芬:「移民法隸屬聯邦,有時候州內認為是輕罪 在聯邦是重罪。如果政府覺得你對公共安全或國家安全有威脅,你也會失去資格。」

值得關注的是,正處在遞解程序中或拿過遞解令的民眾都可申請DAPA。免不了的是465美金的申請費。

新唐人記者承懿紐約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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