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照:這種體制只能出這種官員

【新唐人2013年9月2日訊】落馬高官拒請律師,聲稱“我是黨的人,怎麼能夠請律師同黨對抗?黨要把我怎樣我就怎樣!”

這讓我想起兩件事,第一件,大家一定都在古裝劇中聽到這樣一句臺詞: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

第二件是我遇到的,我曾經寫過一篇博文叫做《自由派知識份子從來沒有破壞過團結》,有個五毛很不服氣地回帖稱:沒有破壞過團結,你跪了嗎?

關於第一件事,我想說的是,我們這個體制到底應該叫什麼體制才好,社會主義嗎?朝鮮和古巴笑了;民主社會嗎?美國肯定笑了;威權主義嗎?新加坡肯定笑了;原教旨國家嗎?伊朗肯定也會笑。

那我們應該稱為什麼國家呢,我認為應該就是官僚專制體制,上級領導和控制下級,所有的官員都向一個組織負責,這個組織就是黨,但是這個組織裏的官員都是為了權和利在努力,而組織的存在本身是為了維持這個龐大的利益階層合法性的存在,沒有人相信這個組織,但是組織裏的人都知道,離開這個組織便沒有了錢,沒有了權,沒有了美女,因此他們像狗一樣維護者這個組織。

這個組織從誕生到現在都沒有經過註冊,因此也不存在合法性的問題。它在黨章和憲法裏都會寫上一條“黨領導一切”,這讓所有的法律和法規都成為事實上的廢紙。

因此,組織裏的所有人都不相信法律這回事。我記得有個官員已經被人大彈劾了,但是他還是很倡狂地嚷道:人大不要我,黨要我。

在他的眼裏,一切都是黨的,一切都得聽黨的,即使人大在憲法意義上是國家的權力機關也一樣,他們很清楚:那都是掩人耳目的,真正起作用的還是黨。

我們還會看見這種現象,一些高官因為貪腐而被免職,但是如果你聽不到開除黨籍,你還不能放心,因為那說明黨還沒有放棄他,他在風聲過後,還能東山再起。

這個組織似乎要在心理上讓所有組織裏的人相信,只要你不背叛我,即使你再貪腐,再瀆職,都無所謂,我還要你。

我們一定還記得,安徽的副省長王懷忠,他貪腐的金額有517萬元,這個金額雖然在刑法上可以判死刑。但是真正判死刑,而且立即執行的,恐怕寥寥無幾。為什麼王懷忠就那麼倒楣呢?就是因為王懷忠天真地以為法律能夠拯救他,他據理力爭,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在法庭上滔滔不拘,甚至法官、檢察官、律師都為他的口才叫好不迭,然而,當死刑立即執行的宣判從法官的口中說出時,或許王懷忠才明白過來:原來我錯了,這個國家從來就沒有法律,只有黨。

這也就是所有的貪官都會選擇在法庭上聲淚俱下,承認自己對不起黨,哪怕一些指控根本就是子虛烏有,哪怕對他審判的程式與法律規定相差萬裏,他們都管不了那麼多了,他們心裏明白:只要我們不背叛黨,不跟組織作對,我們最後都有好果子吃,法律誰管他呢?

這就是法律在中國永遠只停留在紙上的原因所在了,作為法律的具體執行者的官員們從內心裏就沒有法律,你還能期望中國有法治嗎?

我們從電視、報紙和各大官媒上看到宣傳法治的力度似乎很大,我們千萬不要當真,因為法律在這些宣傳者看來,根本就是個屁。

文章來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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