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屏檢:菲艦對人射擊 火力強大

【新唐人2013年5月14日訊】(新唐人記者羅莉綜合報導)台灣屏東地檢署13日下午說明「廣大興28號」漁船彈著鑑識結果,發現子彈有45個射入孔,船身無明顯的擦撞痕跡,研判菲國攻擊為針對人射擊,火力相當強大,航跡圖待進一步確認後公布。菲國當時並打算追擊另一台灣漁船明志福12號,所幸該船跑得快未遇險。針對本案,菲國總統小艾奎諾仍拒絕道歉,僅表示案件已在調查中;13日,他在總統府召開機密會議討論本事件,菲律賓漁業水產管理局則將於14日上午8時30分公開說明。

確認對人射擊

主任檢察官蔡榮龍表示,船身左側及靠近上方駕駛台部分有被機槍掃射的痕跡,射擊方向由上往下掃射,當時的人員多藏在下方的引擎室,他表示:「的確是針對人,並不是其他因素。」不過船長說並無越界,蔡榮龍表示詳細因素會再查證。

而造成琉球漁民洪石成致命的子彈,研判為擊中駕駛艙下方的雷達室打穿船體,然後進入到引擎室,這顆子彈貫穿後,從死者的左頸部穿入,從右背部以下穿出,造成食道及動脈都受損而大量流血,然後低血溶休克心肺衰竭死亡。

據報導,13日返港的明志福號漁船,也是同樣在重疊海域作業的漁船。李姓船長表示,當時他接到友船打電話通知他廣大興號遭射擊,並親眼看到菲國公務船不斷追逐廣大興28號,緊接著追著自己的船,嚇的他立刻剪漁網逃命。

攻擊火力強大

蔡榮龍表示,船艙裡發現2片碎片彈頭上有血跡,DNA與死者相符,所以研判船艙底部的彈頭碎片就是擊中死者的子彈。他指出:「我們只能判斷射擊的武器火力非常強大,所以才能擊穿船身的玻璃纖維擊中死者,判斷是步槍類或機槍類的武器。」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表示,依照日前調查,估計菲國使用的槍枝是7.62厘米口徑的槍。他表示刑事局研判是M14步槍、M240或M60機槍可能性較大,但仍要比對相關的槍枝才能確認。至於「廣大興28號」漁船的航跡圖,蔡榮龍提到,待進一步比對確認後,再擇適當時機對外說明。

報告2日完成

蔡榮龍指出,是否會到菲律賓做必要的調查,已請法務部及外交部安排,如果沒辦法到菲律賓調查,還是可以依多餘的證據判斷,針對這案子作出報告。並指出依照船員的說法對方沒有登船,船長也表示沒有越界。

外交部長林永樂表示,檢驗報告預計在2天內完成,外交部也將隨後安排法務部至菲律賓進行調查報告的比對工作,且將與菲國聯合偵查肇事的公務艦、或偵訊肇事的人員。台菲司法互助協議尚未生效,法務部仍需配合外交部的安排,才能啟動後續至菲律賓的調查與偵訊的工作。

若菲不道歉 台軍方16日將出動戰機 向菲示威

外交部長林永樂13日表示,菲律賓可望在14日針對中華民國政府所提的4項要求,發出一份聲明。若中華民國政府對該聲明不能接受,將採取一系列動作。

國防部副部長楊念祖13日指,若菲方沒有回應4項要求,軍方16日將出動戰機、軍艦,與海巡署新北艦、台南艦在「廣大興28號」遇襲附近海域聯合操演。他和海巡署副署長鄭樟雄13日在立法院公開表示,未來護漁,在第一線指揮的艦長可下令使用機槍等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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