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價公式 台綜院提2修正案

【新唐人2013年03月26日訊】(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26日電)台綜院今天提出 2項浮動油價機制修正方案,修正調價幅度由現行80%變動幅度改為100%反映,以及依每週調價指標計算油價平均價格,並將調價的基準油品改為95汽油。

台灣綜合研究院舉辦「汽油、柴油浮動油價機制檢討」座談會,並提出浮動油價公式檢討方案。

台綜院以「經營績效面」及「國際競爭面」探討,提出2項油價公式構想。

經營績效面的油價公式檢討,切割油價中固定費用部分,將每週反映 80%變動幅度機制,調整為「變動費用」與「固定費用」,變動幅度從80%調整為100%反映國際油價與匯率的變動幅度,固定費用是中油公司除原油投入以外的生產成本與營運費用,並可每年檢討,如累積盈餘為正時,適當回饋給消費者。

國際競爭面的檢討,是依國際油價與匯率計算每週調價指標計算平均價格,再以新加坡油品市場競爭角度計算煉製價差,加計品質價差、原油運輸及保險費用、成品油輸成本等,並每年檢討。

有鑑於國人以95無鉛汽油用量占比較高,因此2項修正方案均將調價的基準油品由現行的92無鉛汽油及高級柴油,改成以95無鉛汽油及高級柴油為基準油品。

台綜院表示,考量中油公司營運競爭與社會觀感,規劃讓油價公式簡單易懂,且公開透明,但固定費用的參數檢討則每年由政府召開專家學者委員會作後續把關,希望能將國內油品價格導向合理化方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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