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黃季敏涉貪近2千萬元

【新唐人2012年12月25日訊】(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25日電)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今天依貪污等罪嫌起訴前消防署長黃季敏、求處無期徒刑,認定黃季敏涉貪新台幣1924萬元。

黃季敏被控任內涉及採購案收受回扣,檢調共計展開7次搜索行動並在8月底約談黃季敏、黃妻陳素霞及哥哥黃文宙、3名承辦公務員、廠商等人,訊後將黃季敏聲押禁見獲准。黃季敏在檢方多次偵訊時否認收賄,強調清白。

北檢指出,黃季敏在「機動型強力勻光搜索燈案」收賄10萬元,在「空中消防隊籌備處UH-1H直升機派遣監控系統案」收賄50萬元,在「B-234直升機暨機動即時視訊傳輸系統案」收賄300萬元。

此外,黃季敏在「先期防救災遠距離無線電通信系統建置案」、「遠距離高頻無線電系統案」、「特種搜救隊小型通訊車遠距離無線電通信系統建置案」收賄60萬元,在「防救災遠距離無線電通訊系統建置案」收賄656萬元,在「防救災遠距離無線電通訊系統案」及「防救災遠距離無線電通訊系統擴充案」分別收賄448萬元、400萬元。

檢方認定黃季敏在這9個採購弊案中,共計收受1924萬元賄款,依貪污等罪嫌將他起訴,求處無期徒刑。至於黃季敏另涉及多起採購弊案,北檢持續偵辦中。

檢方指出,目前已查扣黃季敏的黃金近20公斤、新加坡帳戶匯回國內的新台幣3500萬元、現金新台幣400餘萬元、600餘萬日圓、4萬餘美元、18萬餘港幣及其他多種外幣、多個銀行帳戶共約新台幣680萬元及不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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