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提中小企業減稅 財部保留

【新唐人2012年12月11日訊】(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11日電)國民黨籍立委李貴敏提案修法,放寬中小企業研發獎勵門檻並不對保留盈餘加徵營所稅;財政部官員今天說,可能造成租稅不公。

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李貴敏舉行中小企業發展條例公聽會表示,現行產業創新條例雖有研發投資抵減優惠措施,但財政部及經濟部訂出高門檻,一般中小企業很難享受優惠,且中小企業籌資不易,透過保留盈餘自行儲備資金,又要被額外課徵10%營利事業所得稅。

與會的大瓏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齊忠明說,公司拿過很多研發創新獎項,但申請產創條例的研發抵減優惠卻全數被駁回。申請優惠門檻太高,中小企業難與大公司、科技業競爭。

李貴敏提出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對中小企業因其智慧財產權而取得的收益,在研發成本範圍內,免課所得稅;保留盈餘部分,在實收資本額範圍內,也不加徵10%營所稅,且在台投資達一定金額或增僱一定人數本國籍員工,享投資抵減租稅優惠。

不過,與會的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許慈美說,產創條例的研發抵減優惠已取消產業別和規模,一體適用所有產業,民國100年已核准抵減稅額達新台幣156億元。

她說,如果中小企業要用較寬鬆的研發條件取得租稅優惠,恐怕不符國際潮流,無助產業升級。至於保留盈餘課稅是避免企業不分配盈餘,避免高所得股東有機會規避租稅,可能影響小股東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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